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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9-5-10 1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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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价值本身是由市场决定的,不是你这种简单的认定,会有一个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来衡量,而且这个第三方机构也是会征求你的意见是否合格的。确实是对方发错,但既然是错,就有改的存在,法律本身最初的意义就是避免犯错,不管对人对事。你不能因为一口咬定对面错了我就无视对面改正的可能,弄坏高价值的包包最初都程序是你们私下解决,再双方无法打成一致才会走司法途径,诉讼费由原告方承担也是这个原因,如果金额特别巨大确实是会上升到刑事案件的。你都这种认知大前提就是消费者无辜,但本身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并没有收到侵害,何况不可能出现你所说的极端个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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