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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op 发表于 2019-1-7 18:21
立场不同,讨论到此为止吧。
其实我们的立场没什么不同,我在CBG卖的次数远大于买的次数。
我只是觉得你们说话建议和思维的方式太简单了,或者说立场性太强了,绕那么多弯弯绕绕。又是14天又是冻结又是你签我签合同,最后的目的其实就是将大部分利益归于卖方。
既然大家都承认CBG是一个平台。在上面的买卖行为都应该基于最基础的合同关系,那哪有这种好事,仅仅为了一方的利益去费那么大事?还是即不占平台和规则制定优势,也不占持币优势的相对最“弱势”一方。
我只是希望少一点这种“自私”的逻辑,提一些建议时多考虑一下在CBG这个背景下,平台,买卖双方的利益。这事,不容易的。几十万各种需求用户的平台,仅仅为了满足某一方利益而去绞尽脑汁挖空心思这样那样。是很狭隘和可笑的。也必然是不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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