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岳.伶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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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风云录】已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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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1:42: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第八章、浮华秦门

正月长安。

飞雪一片一片地落,洋洋洒洒。

岳伶澜伸手接住一片,晶莹的雪花瞬间消失。

有人给她披上鲜红的长袍,细长而温暖的毛像花朵一样绽放。

“知道你喜欢红色,便特意命人取火狐皮制了长袍,岳岳,你喜欢么?”

岳伶澜笑盈盈地转过头:“海,别闹了。”

隐忍而忧伤的面容,上面印刻着一种经历千年的沉淀下来的伤。

“澜,你是不是真的比较喜欢秦不二?”池洛海看着手中的火狐长袍,秦不二多有心,而自己呢?又能给她什么?

“傻瓜,”岳伶澜伸出手,抚上池洛海温润的脸颊,“我是你的妻,永远都是。”

一句承诺,我是你的妻,可心属谁?不说,不可说。

飞雪,长风。

岳明皓出现在长街的拐角。金角银发,魁梧的身躯。

他是魔族的男子,尹如夕口中的动物。

岳伶澜抿嘴轻笑。

“伶澜,不要走好不好?我知道帮中流言四起。但我可以陪你面对呀!”泪,他眼中有泪。

人,为什么凭勇气一见钟情。

岳明皓是第一个给予她肯定的人,她心里清楚。

“原来我们岳岳,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秦不二穿一身海蓝色长袍,出现在池洛海身后。

岳伶澜展开笑颜,明亮如云后的日光:“又不是去什么天涯海角,我一样是要出来练修为的,当然会再见面。”

雪在天地间恍恍惚惚地飘逸,当洁白连成一片,天地寂寞,天地间的人也寂寞。


秦门,器宇轩昂的漆金大门,两边半卧着石狮,没有其余装饰,笔直的路,没有回廊。

“索然……无味……”岳伶澜抬头张望,只有这一句评价。

“喂,那是我设计的,别太伤人自尊。”秦略站在聚义厅门口,递上金灿灿的令牌。

灭世。

曾经说它太猖狂,如今挂到了自己腰间。

“小二,很厉害嘛,竟把嫂子给我们拐回来了。”

笑语盈盈。

谁是你们嫂子呀……

岳伶澜也笑,多希望时光就这样刹那间死掉,那样瞬间便成了永恒。

不会有从前,不会有以后。

秦不二站在她身边。

不可以太虚幻,不可以太快乐,她来秦门,不是投奔不二,要学习如何管辖帮派,要学习如何经营财富。

在秦门的生活,是她给自己的磨砺,而不是翘着腿做少奶奶。

不二说,你想学的,秦略和小三都会教给你。

如何控制人心,如何掌握机密,如何顾全大局,如何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如何揣度对方要与不要的心理。

也许冷晓说对了,她确实是有野心的人。不甘如此,默默无闻。

寒冷的正月,岳伶澜忙完帮中的事便披着火狐长袍回她温暖的小屋,佣人端上菜,两个疲惫的人一起吃。

“海,你可不可以别这么累?”温暖的手,覆上冰凉的脸。

“不要紧的,你成长得那么快,我怎么可以落后?”池洛海脸上宠溺的笑,他爱的这个女人,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再也不是那个天真稚气的孩子,用一双迷茫的眼望他。终有一天她会超过他,他力不从心。

力不从心。

“傻瓜,我又不会因为自己修为高了就不要你。又不是夕夕”岳伶澜笑,突然有些黯然,“海,范范如何了?”

池洛海丢下筷子,长叹一声:“他啊,伤心得肝肠寸断。”

昨日的言笑宴宴。

昨日的华灯彩照。

昨日的清风明月。

昨日的承诺誓言。

全都背弃。

全都忘记。

“不过还好啦,他没寻死觅活,而是独自练修为去了。帮主派的探子每日一报:活着。”池洛海学探子的语气,惹得岳伶澜一阵笑。


秦门很大,但路路畅通。

“不怕有人来破坏么?”

“谁敢?我灭了他!”

岳伶澜盯着手心。

幽蓝的光。

不二好久没陪她了。

每日都是接陆萧然的任务,提高修为。

“不二,你不累么?”

“谁说不了累,你当我铜人啊?累死了,岳岳你来抱抱我让我睡一下。”

“干吗这么拼命。”

“我要做天下第一,所向无敌。”

好像很久以前,有谁也这样说过。


“岳岳,我必须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你。”

她需要保护么?会惹事会闹事还是不够成熟?

要什么保护,她只是想有人陪伴,一个人,越来越寂寞。

“岳岳,你还在吗?怎么不说话?”

“我去跑商。”

“那么去吧。不打扰了。”

幽蓝的光渐渐暗淡。

岳伶澜握紧拳。

艳红的漆花木柱。

鲜红的狐皮长袍。

金色的发,安稳地盘起。

蓝色的眼,清澈而澄明。

没有倾国倾城的笑。

没有国色天香的脸。

只是神情坚毅,嘴角轻抿,眉间有一丝忧愁。

秦略站在远处看她。

他不明白,秦不二,怎会接近洛沧月以外的女人。

她不是洛沧月,不是那个一目销魂的女子。

洛神仙曲,沧山泱水,月迷津渡,此情不二。是谁说过的话?

“不二以前喜欢的女孩子,一定很漂亮吧。你那么帅。”

“不是吧,我人品差相貌差下流龌龊,你怎么会觉得我帅?”

“……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

“以前那个女孩子,不喜欢我呀。”

……

“岳岳,今天是元宵。”

“啊……”

“不要回去,留下来陪我好吗?”

“可是,海在家……”

“你怎么总是想着海,我不管,反正我要留下。”

岳伶澜有些为难,不二怎么可以如此任性。

于是第一次欺骗池洛海,说帮中有事。

秦略在边上笑,哪有什么事呀?

元宵佳节,佳人有约。

池洛海没说什么,只是让她别太劳累。

一种疲惫,一种难过。

曾经她巧笑倩兮地说:“我是岳伶澜。”

曾经她在他手心写下名字。

曾经她陪他走过世界的边边角角。

澜,我们的爱,还存不存在?

今年元宵夜,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竟不是他。

竟不是他。

秦不二打开雕琢精细的木纹箱子。

取出的是一件艳红的衣裳。

飞天羽衣。

“今天叫绿茶做的,送你。”

岳伶澜接过来。

衣襟上绣满密密麻麻的字。

晶清诀。

“有神力的衣服?这么贵重!”

“只有你配拥有它。”秦不二将衣服披在她身上,“过几日再送你红莲,秦无涯那个笨蛋做的全是盘龙和沧海。”

“不二……谢谢。”

“真要谢就亲我一下。”

“不二!”

岳伶澜佯怒,转头却看到秦不二难过的神情。

“岳岳,我秦不二怎么会爱上了你!”

月宫,凄清迷离的地方。鱼肠阴冷寂寞。

“岳岳,多希望你只属于我。然后我对全天下的人讲,你,岳伶澜,是我秦不二的唯一。”

我既要做天下第一,也要做你心里的唯一。

岳伶澜轻轻问:“不二……为什么会爱上我?”

“命运的捉弄吧。”秦不二叹息。

本以为此情不二,只给了洛沧月。

原来命运,从不曾沉默。


赏花灯,猜灯谜,看烟火。

累了坐在花果山顶。

露华浓,烟如雾。

秦不二抱住岳伶澜。

温暖的怀,长袍与长袍的磨合。

他们第一次拥抱。

秦不二调侃的语气:

“岳岳,今晚你的身心都属于我,不许想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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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1:4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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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1:51: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第十章、繁华落尽

醉红自暖的春。

那些花漫山遍野地开。

那些草放肆疯狂地长。

满目的生机盎然。

一坛开了封的醉生梦死,香味浓郁。他们说品了醉生梦死,从此沉沦幻境,只记得快乐不再有忧愁。

常醉却皱着眉。

岳岳,你竟要与我为敌。

岳岳,你怎能与我为敌!

“帮主,池洛海带到。”有人用恭敬的声音说话。

常醉抬起头,眉眼柔和:“洛海,这几日麻烦你住在帮里。”

池洛海诧异,而后默然点头。

笑看风云淡与秦门联盟,直取天下第一帮之位。

常醉怒。

他的地位几时动摇过!

“常醉,你请去了我的夫君算什么意思?”嫣红的翅,殷红的衣裳。岳伶澜幽幽地抬眉。

“岳岳,你究竟想要什么?”

“海呀,他好久没陪我了呢。”

常醉的温柔在刹那间冻结:“岳岳,我不喜欢有人自以为是地挑战我!你也不可以!”

刹那间绽开的笑,芳华满庭院,岳伶澜轻声道:“只是联盟,又没设你为敌对,我们有我们自己发展的路,你担心什么?是对我们太有信心?还是对你自己缺乏自信?”

“岳伶澜!我只给你两条路,一是解除联盟,二是……池洛海死!”

“傻子,你当我是三岁孩童?海是你帮的人,别忘记了。我也只给你两条路,一个放了池洛海,二是……你死!”平淡的语调狂烈的气焰,她身后是笑看与秦门的主要人物,低眉侧目的柔情似水,红裳却燃烧了整片草地,“本不想与你为敌,只是,我似乎欠海太多,如今又拿了他做借口,哎,如何是好。”

岳伶澜不再是岳伶澜。

常醉想起很久以前。

他也是有着如此勃勃的野心,只是岳伶澜,比他更无情。

常醉将太极放在青色石桌上,抬头道:“池洛海回去后,让我安心喝酒好么?”

岳伶澜点头,笑容明媚。

“岳岳,你不该如此,你应该恬然而安静地活着。”常醉对离去的背影轻叹。棋输一着,是因太过自信满满。

不会再犯。

三月初七,岳伶澜在书房内中剑。怒目望见的是冷晓和白仲秋,他们身后站着满眼难过的岳明皓。

笑看的地图相当复杂,苏宇死后,岳伶澜亲自把关修建了几处房屋和道路。

心很痛,原来说好的一起承担,敌不过身后一把利剑。

生存,比无望的爱情重要太多。

阴冷的笑容渐渐浮上唇角眼梢,放弃吧,此生已经如此辉煌过。

放弃吧,不挣扎,也许死也比较快乐。

有人救下她。

冷风在她身边狂暴地吹动,是不二吧。

血止不住,施了普陀法术普渡众生,却依然是流失的比补上的多。胸口好痛。

会痛是件好事,说明还活着。

飞天羽衣碰触来是热的,真难过。

秦不二满眼的怒气。

冷晓和白仲秋退了几步。毕竟这个实力榜第一的位置不是摆设。

秦不二却无心恋战。强到天下第一又如何呢?依旧无法保护自己爱的人,暗箭难防。

深浓沉重的无力感。

来看看笑看为什么大门敞开。

来看看岳岳还在不在。

竟看到如此一幕。

无心恋战,只想将岳岳带走,

不能再让她死去,死在自己怀里,一点一点变冷,从此天涯隔绝。

脑海里还记得多少药理祁黄?想起来!学过的东西,哪能这样忘记!什么横扫千军什么后发制人滚一边去!

他不要她像洛沧月一样死去!

扯开染了血更加鲜艳的红衣,止血,包扎,推宫过气。

幸好没有刺中要害。

眼角一瞥,看到一朵触目惊心的红莲!绽开在左胸口,一瓣又一瓣的华丽。

秦不二怔住。

两年前观音说:“她本就没有躯体,不过由冰冰姑娘幻化而成,即使我救了她,也会换一副躯壳。他要在这里沉睡一年,两年或者更久,你愿等她?”

“愿意!”

“念你痴情不二,我给她一朵莲花印记,若你们有缘,自会寻到。善哉,”

原来是你。

放弃了等待,自以为变了心,可原来还是你。

时光飞溅,容颜怎么改,个性怎么变,我又爱上上你,多像一个圈套。

此情不二,只为你这一个女人。

岳岳,原来观音连名字都替你取好了。

只是命运从不沉默。

岳伶澜看到一些悲情的故事,胸口闷闷的痛。

黑纱的女子,粉衣的女子。

杀手的命运,是死去。

微不足道的死。

然而一只银白衣裳狐狸捡去一堆白骨,骨头姐姐将她们糅合在一起,从此有了第三个女子,青衫白发。

情感纠葛,万劫不复,冗长的故事,岳伶澜看得好累,不想看了!

睁开眼。

周身是火样的红艳,头顶是赭褐的岩壁,斜挂一泓澄清的瀑布。

她微微撑起身子,斜倚在莲花宝座上,眉间一点朱砂,白衣绵延一地。

低头,光洁的肌肤。

青莲递上一件艳红的衣裳。

岳伶澜笑笑不接:“若要衣我华裳,愿着一身似紫竹摇曳。”

青莲无语,对天翻个白眼。

“澜,你以折磨青儿姐姐为乐吗?”观音瞪她一眼。眼波流转,秋水盈盈。

“哪有呀!”岳伶澜走过去,“姐姐,我想念婆婆了。毕竟她才是我最早的师傅。”

“都记起来了?”观音神情微妙,下一秒蹦出一句话,“那孟婆!是不是在汤里兑了水!”

“姐姐……改一改你一脸不正经的毛病!你以为你还是那个卖笑的上官风情呀?”岳伶澜摇头,摩挲着观音的白衣,“历生死,忆往昔。常醉用心良苦呀。”

“你猜到是他?”

“只有他敢。我可是有着天下第一做靠山呀。冷晓谁能救得出去,白仲秋哪敢刺杀我,岳明皓怎会背叛我?我总是输给他。也罢。”岳伶澜淡淡的神情,波澜不惊。

“既已看破,何不留下做尼姑?”

“才不干!我还想多吃点荤菜。”接过青莲送上的紫色短衫同披风,穿上后扎起发:“姐姐,想我的话到傲来找我。”

傲来国,位于美丽的东胜神洲。传说那里有齐天大圣的居住地,可他似乎已被贬落凡间。

傲来不似长安的热闹,没有北俱的美丽,缺少方寸的灵气,可它有它自己的晴明。

丹崖怪石,峭壁奇峰,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生。

岳伶澜更换了名字,叫做宁紫,大家唤她小紫,竟与女娲神殿里的巫女小紫混淆。

宁静的日子。

安逸的生活。


沈妙衣把一株草药放在桌上:“瞧,这就是入药后的天青地白。”

绽放过辉煌之后,最终也不过沦落为一味普通草药。

于是蝴蝶妹妹撅起嘴,拍起苍绿色的翅膀,旋身飞往屋外找宁紫戏耍。

宁紫在细碎的石子路上走,踢踢踏踏,她身后的青衫花妖迈着小小的步子亦步亦趋地跟。


绵延、情深似海

池洛海一个人爬上大雁塔顶。

澜,当时说好了要带你来的,可如今又是我一个人来,你来过么?这么一个小小的窗口,探出头,就可以看到大半个长安。

同心结已经没有光辉,我将它埋了,月宫那一棵桂树下。你说月宫其实是最凄清的地方,离了后裔奔了月的嫦娥,独守空闺;倚着桂树受了罚的吴刚,孤单寂寞。

突然有个人怯生生地问:“哥哥,可以带我下去吗?”

转头,一对蝴蝶翅膀,鹅黄的衣。

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绵延、此情不二

秦不二手中握着玉佩。

观音说她走了,那些过去的事情,她想全都藏起来。不忘记,更不思念。

笑看的事,不用处理吗?

就交给冷晓吧。他不是很愿意管吗。

岳岳,为什么要走呢?难道是累了?我弄得你累了吗?

如果还有得选择,我宁愿不认识你。我做我的天下第一,而不是任何人心里的唯一,我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等待我的洛沧月,直至垂垂终老。

毕竟我无法与世无争,无法用永恒来陪你,你寂寞了对不对?

终生遗憾,我,没有娶到岳伶澜为妻。


绵延、灿阳如夕

尹如夕的第四位夫君是龙翔。

实力榜第五,财富榜十四。

澜,我想要的天下第一已属于你,可你在哪?冉冉很幸福,比我们都幸福。惊鸿三界,没有你,如何一瞥惊鸿?

有时候还会想余望,他去了哪里,杳无音讯。

澜,我想我会定下来了,除非还有别的人能超过龙翔。

是,我是你说的那种攀爬,一步一步爬到我要的浮华之中。我现在一个人拥有六把光武。放在包裹里,没有人看见。我总是对着红莲想你。

我们都是错了又错的孩子,被时光磨成了虚名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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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1:54: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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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1:54: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还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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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1:56: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迷神曲·沉香舞


莫香嫁去了方寸山。

娶她的人是方寸山的首席。

常醉。


七月初的时候,外面的池塘里早已开满了粉嫩粉嫩的莲,清纯而高贵。

可女儿村里依旧是桃花盛开,灿烂得如同春天。柔软的和煦的风吹过碧波,吹过芦苇,吹过桃树,吹过檐廊,吹过桃渊居的帘栊窗棂,于是床角挂着的疾风之铃一晃,发出细碎的响动。

深蓝色的疾风之铃,晃出来的声音像悠长而清脆的笑声,从很遥远的地方来,穿过山风溪水,穿过绿草坪茵,穿过长街闹市,穿过旋舞的桃花瓣,直直地响到莫香的耳里。

莫香记得那好看的眉,好看的眼,好看的唇,好看的笑容。他站再斜斜伸入山巅的云梯上,解下他好看的颈间的项链,深蓝的一串,疾风之铃。然后翩翩的红衣绕过她身后,她只觉得夕阳下的云霞飘过,恍惚间,那项链便到了她颈上。

他说:“我叫常醉。”

常醉,那么好听的声音好听的名字,一番浓酒的陶陶然。

回到女儿村之后,莫香将疾风之铃挂在床角,她喜欢听它晃动的声音。

无事的时候,莫香总喜欢坐在窗前,桃花日复一日地弥漫,她觉得在这里,就像在一幅静止的画里,画面里有千树万树的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其实她们也这么说,有时候不经意地一瞥,就以为看到了一段惊鸿。她们说莫香事这世间少有的明艳女子,说的时候,有人羡慕有人嫉妒。

可她只是一笑置之,不以为意,她依然沉静如水,行事如风。

莫香的衣裳都是清一色的桃红,盛大的裙摆在她脚边身后绽放,转身的时候就扬起一阵幽香馥郁的风。

她手边没有武器,所有村中的女孩都带着防身的东西,她不喜欢,所以她的斜月狼牙挂在墙上,蒙上了一层柔软的灰。

她喜欢的万里卷云,柔软的缎子,光洁得可以折射出日月的辉泽。

她喜欢的流云素裙,浸染了花瓣的红,被高高地束在如柳的腰间。

她喜欢的东西都飘逸得像风中的落红,她往树下一站,就仿佛是桃花的精气,似乎能在一瞬间便幻化为虚无。

几日过后,常醉派了人来村中提亲,于是聘礼堆满了桃渊居。

然后孙婆婆叫娶了莫香。

她进去时是满眼掩不住的欣喜,而出来后却成了如水的沉静,好象在她面前不管时一朵花的盛放还是一座的城的倾覆,她都可以这样不为所动。

迎亲的那日,莫香换上了大红的嫁裳,凤翅金翎重重地落在她头上,喜帕覆下来的时候,她以为看见了常醉,艳红的衣裳,像火一样燃烧在她面前。

于是一路上,她都望了手中那一片叶子,最终举起来,放在唇间跟着乐队轻轻吹。


那日方寸山热闹非凡,莫香才知道,原来常醉,是这里的首席。

莫香在方寸山门口下了轿,一边由喜娘扶着,另一边由常醉牵着,款款走上斜梯。她在一片晕红里看见常醉的笑,然后就想,若是死在这样的笑里,便也值了。

那晚莫香坐在床前,手中不停地绞着那片叶子,最后烂了,被她扔出窗外。

她斜倚在床上,无端地叹了一口气。

夜极深的时候,常醉才由一群人扶着进新房来。莫香隐隐地看见他微醉的脸,莫名地觉得心安。

然后她低下头,看见一双踏雪无痕,正缓缓地移过来。

常醉掀去了她的喜帕。

常醉轻唤一声娘子。

常醉温柔的吻落在她额上。

常醉将她按倒在床上。

凌乱的衣衫,炽烈的喘息,莫香迷醉在这个狂乱的夜里,她多么喜欢这个男人。

可是。


第二天清晨,常醉遣人给莫香送来了粉红的衣裳。

于是她款款走进大堂奉茶的时候,常醉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低低说了一句:“还是桃花的颜色,最适合你。”

莫香笑起来,笑容明亮,国色天香。


那几日常醉一直陪着莫香在云雾隐隐的方寸山上走,闲闲的步子,像优游的仙人。

常醉说,莫香,那日我看倒你,以为看到了天香。

常醉说,莫香,你看我换上了七彩玲珑。

常醉说,莫香,等下次我送你一把阴阳。

莫香笑着摇头,说:“我不要,我不喜欢那些僵硬的武器。”

她捻起一片青草,闲闲地放到面前,低垂着头,黯然道:“我会飞花摘叶的本事。”

然后她转身,望着山崖外边,她说:“常醉,你记得上官梦见吗?那个倾城的女子,女儿村的神话,婆婆最宠爱的孩子,我的师姐。”

“常醉,你知道我出阁前婆婆对我说了什么吗?”

常醉看着云廊边上的莫香,长裙飞舞,像风中翻滚的花潮。

流云飞过,一阵一阵地惆怅。

莫香突然转过头,望着常醉道:“常醉,若是我让你从这里跳下去,你愿意跳么?”

那山下是层层叠叠的浮云,像一个仙境,飘渺而神秘。

常醉笑起来,好看的甜美的醉人的笑。他说:“莫香,我尚未见识过你飞花摘叶的本事,哪能轻易就死?要死,也是死在你的飞花下。”

“错了,”莫香轻轻说道,然后从怀里掏出一片香叶,含入唇间,吹响清澈甜美的天籁。

朱唇粘草,轻启轻抿,一曲沉香舞,清脆悦耳。

然后音乐嘎然而止,常醉惊愕地望着直直穿入他心脏的叶子。

太极离了手,极轻地落在地上。

常醉说:“何苦呢?她又不是你的谁。”

常醉说:“莫香,你是我的娘子啊,却为何要为她复仇。”

常醉说:“莫香,我爱了你,可我还是孤单。”

他看见一片累流满面的飞花飘落山崖,他想伸手挽留,却没有一丝力气。

他听见莫香说,常醉,这是我们杀手的命,婆婆的命令,我不得不从。可我,那么爱你,所以,让我代替你死去。


女儿村得桃花一片一片飘洒,孙婆婆手中得项链断了,珠子洒了一地,她叹了口气,抬眼望向窗外。


莫香记得那时候婆婆说,香儿,你嫁去方寸山,只为杀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叫做常醉。

然后她说,她会用生命来完成这个任务。

于是真的用尽了生命。

她的身体一点点坠落,于是她又看见了常醉似火的红衣,开败在纯白而隐忍的云雾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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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0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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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06: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按:谢谢蘑菇给我写序。弄得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大作家蘑菇的名字详见最后署名顺便,不太熟的人不要叫她蘑菇- -


  沈妙衣说,有一味药叫做天青地白,不过白花一束,极其朴素,可它却生长在冰封千里的北俱之北,根系发达,绵延百里。天青地白的生长是不择手段的,费劲心机努力成长不过是为了某一夜的辉煌。无月的夜,万物俱寂,天青地白绽放出耀目光彩,熠熠生辉,灼灼其华,妖冶而不凡。
《天青地白》题记

  初读《天青地白》,我极爱开头的题记,素淡而质朴却极尽野心。不择手段的生长,为的只是一夜妖冶不凡的绽放,我要世间记得我,只一瞬,逾越千年的记忆。如果记忆可以持续千年,那么,天青一瞬的绽放便足以在千年千百次的瞬间,凝结成永恒。定格的美是一生追逐的深刻,却此生无法拥有的痛。
  
岳伶澜便是天青地白。

  前世上官梦见、莫香、洛沧月,徘徊与巧笑,身为第一自诩为神的常醉亦不得不为这样的女子心动折服,何况浪子外形然心性痴情不悔的秦不二。

  常醉是可依附的。天下人知常醉,天下人折服常醉,那是个神一样的,做事不需要理由的男子,只要知道做的人是常醉,那么理由真的就不必去追究了。常醉是虚伪的,他擅长把握与揣测人心,总能在最洽当的时刻以最温和的方式,谈笑间淡去危机。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他,但,不得不说说他,毕竟像他这样的男子实在世间难有,恐怕也出不得这类似的男子了。

  上官梦见与常醉。梦了十年的火红,常醉因她而喜着红衣,上官梦见因他而跃下方寸山顶。年少时的错过吧,立一场功,却是需要花却十年火红的绮梦做为代价,上官梦见成全了常醉,常醉却孤独了,自此一生只着红衣,悼念亦怀念。

  莫香与常醉。时间是隐伤逝去最好的良药。莫香却在常醉伤口将逾未逾的时刻,以死亡、以爱的名义,以杀手的立场,再次做出成全,成全常醉,成全婆婆,成全上官梦见,成全自己。莫香临落山崖前,常醉说:“莫香,我爱了你,可我还是孤单。”你们的成全,我真的很孤单。

  洛沧月,本就没有洛沧月的。冰冰姑娘拾了两堆白骨,生生把她做了出来。洛沧月承载着两个灵魂,一个上官梦见,一个莫香。洛沧月的结局是悲哀泛着无奈的,总是在重复做着牺牲。明明爱着常醉,却嫁了韩风,最后一次的牺牲觉悟,她铺设了岳伶澜的出场,洛沧月说:“韩风,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生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爱上你。”

  岳伶澜与常醉。第一眼,常醉就认出了她。那么平淡无华的姿容,惟有那双曾经风华倾城的消魂眸,常醉是记忆犹新的,虽然眸角的神色已无当年的风华。常醉是失落的,岳伶澜记不得他。命运是琪盘,所有人皆是盘中子,或高远或卑微,命运注定了他们永不可能交集,常醉只能是孤独的,继续独创江湖神话。

  岳伶澜与秦不二。前生说过什么?洛沧月觉悟时说过有来生,定会爱上秦不二这男子。可岳伶澜嫁了池洛海,那个相辅执手,淡若水,一心守护的池洛海。同心的结阻隔了秦不二与岳伶澜。只能在思想里思念,只能在心里爱着。正如王菲的歌: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

  秦不二,洛神仙曲,月迷津渡,沧山泱水,此情不二。韩风把情给了洛沧月,并以此改名“秦不二”。岳伶澜是秦不二一生化不开的劫难,遇见了却无法拥有,一生错过,永远都只能是心中的痛。

  岳伶澜本身便是光华,天青地白,谁也逃不开的折服。无心无欲争执,偏还是光茫四溢。岳伶澜续念爱着常醉,岳伶澜爱着池洛海,岳伶澜爱着秦不二。一个人,心里到底可以摆着几份爱?沉甸甸地,错开,放手还是拥有?

  也许死是重生新的归属。历生死,忆往昔。这是常醉的希望,也是他对岳伶澜所做出的,对过往,上官梦见、莫香、洛沧月惟一的成全。

秦不二依旧遗憾着,终还是娶不到他的此情不二。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秦不二选择等待,花却一生去纪念心中所爱的女子,直至垂垂终老。

  岳伶澜留给池洛海的是丝丝扣扣的爱渗入骨髓,刻骨铭心。忘不掉,只能怀念,而怀念,一生,岳伶澜是池洛海永久的天青地白。

  岳伶澜死了。破了红尘梦,之后有了宁紫,不忘却过往,更不思念。

  常醉成全了宁紫,淡然地放手,有些东西存在思想里,是永久的,常想常新,却不一定要去拥有。

  宁紫快乐着,不忘却,不思念。曾经辉煌的天青地白,到了沈妙衣的手里,最后终也不过一味药。
完结。


  PS,伊如夕几人不打算说什么,伊如夕同样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但在这里,她是陪衬,那就不要说什么的好,再写下去,书评会变成文章,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


暗夜伊之舞
200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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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09: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三界兵谱现清风,秋日凉意顿斜横。
天地玄黄硝烟起,宇宙洪荒战乱成。
刀光剑影荡江湖,腥风血雨笑苍生。
此生劫难命数定,天涯长路欲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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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12: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开篇 兵谱现江湖

入夜,长安风雨横斜,狂吹怒吼。

一行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持阔刀的人在凄清的长街上一路急速推进,风声,雨声,脚步声,以及轻微的武器碰撞声。

浓黑的空中划过一道闪电,照亮他们淌满雨水的脸,每张脸,都是木然无情。

唐逸背着林青森急急跑过清风桥,脚下被什么一绊,砰然倒地,他却不敢出声,咬着牙忍着痛努力站起。

“小兄弟……”有人伸手拉住他,“把这本书……交给……秦门……秦略……除他之外,不能……交付……任何……人……”话音未落,那只手已霎时送开,有重物落入唐逸破碎的衣襟中。

“他们在那!”身后一阵呼声,唐逸忙抓紧背上的林青森,来不及多想,拔腿就跑。

忽然听到兵刃交接的声音,难不成他们自己打起来了?无论什么原因,趁机逃跑才最重要。

清风桥上,暗红的滚烫血液淌入河中,在刺目的闪电下绽放成一朵花的样子,肆意妖娆。

两队人马持刀拔剑,在风雨里撕杀成一片混乱。

旁边是女子支离破碎的尸体,四肢仅余留右手,五指张成诡异的形状,长发在血泊中浸润成妖异的紫色。毫无血色的脸上一双圆睁的大眼,黑色瞳仁无边无际扩散开去,再也照射不出日月的辉泽。

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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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15: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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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26: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第二章  乱起三界中

笑看风云淡聚义厅。

“帮主,属下无能,未将他俩抓到。”

年轻的黄衫书生眯起眼睛,摆摆手:“罢了,反正中毒那么深。以后见机行事,他们,对本帮有威胁,不可留!”

此人就是冷晓,长衫垂立,折扇火红。面容英俊秀气,却掩不住他满身的霸气。

半年来,化解掉几次危难,将笑看再次发展成江湖上的强帮之一。

“晓。”他边上的白仲秋出声说道,“三界兵谱断了线索,芙芝蓉蓉死了,但在她身上没有搜出兵谱。”

冷晓沉吟一阵,抬头道:“对方是谁?”

“你是说与我们在清风桥碰上的人?是乱世小筑那边的人。”

“那种小帮,也妄想得三界兵谱?哼!”

“恩,他们夺走了右手。”

冷晓一怔,随即笑了:“那么,我们得了什么?头颅?躯干?不管什么,都送去唐王那里吧。”

说完,他捏着下巴思度了一会儿,转而说:“仲秋,对外散布流言,就说唐逸得到了三界兵谱。”

“这……会不会逼急了他?”

“在狗急跳墙之前先把它钉死在墙上!”冷晓儒雅地笑笑,从座位上站起,转身,米色长衫扬起一阵阴诡的风。

白仲秋站在原地,思索冷晓的理由,也许三界真落在了唐逸手中……

他立刻吩咐下去:“你们尽量赶在别人之前抓到唐逸和林青森,注意搜查三界兵谱。”

“是!”

白仲秋眯起眼望向窗外的天空,朝霞一片,旭日妖冶,于是心里没由来地一跳。


长安殷丞相府。

用完早膳,韩末背起药箱,拱手告辞:“唐兄,在下先回化生寺,寻些药草,炼制解你们慢性毒的药,这边留池前辈照顾着。”

唐逸点点头,也拱手:“有劳了!”

门外一个小厮跑进来,轻声道:“少爷,冉玉歌小姐在大堂等候少爷。”

汤包范与池洛海皆是一怔。

冉玉歌是长安醉梦歌坊的头牌花魁,花名乃小惜玉。名满京师,挤压群芳,明里是做的酒色交易,实际上是天下第一帮天山雪阁朱雀堂堂主,主管情报,脉络广大。

今日她竟亲自前来相府?

汤包范忙起身赶往大堂。

客座上是一个绝色女子,轻纱罩面,眉目消魂,衣着华美。

她捻着一盏茶,轻道:“汤长老,今日小惜玉来所为何事,长老可知?”

汤包范摇了摇头,她可是从不显露身份的呀。

“据说三界兵谱已落入唐逸之手,江湖追杀即起,帮主让汤长老好自为之。”

汤包范先是一震,三界兵谱?那东西怎会在唐逸手中?然后心口一紧,这丞相府是朝廷的地界,竟有天山雪阁的耳目?唐逸昨晚才连夜逃到相府,冉玉歌上午就到府上提醒,中间定是与常醉商量过,天山雪阁的情报网果然……

“当然,这虽只是笑看散布的流言,但人言可畏,帮主的意思是……”

“我……自有分寸。”轻皱一下眉,汤包范缓缓回答。

冉玉歌诧异地抬头,她以为汤包范明白她的意思,可他竟然给出这样的回答。

天山雪阁不想插手此事,唐逸林青森若死,江湖亦可平定一阵,他汤包范岂会不明白?可当年唐逸算是有恩于他,他又怎能不报?何况这样的纷争,做为天下第一帮竟然不出面主持公道!常醉啊常醉,你到底要怎么样呢?想着,嘴角泛起一丝苦涩,挥手道:“小叶,送客。”

边上的府役忙做一个请的手势,冉玉歌一双杏目瞪了汤包范一眼,拂袖而去。

汤包范闭了眼,深深吸一口气,这番藏下唐逸,连常醉也不赞同,还真不知将来会发生什么。待他再睁开眼时,发现唐逸站在他面前,神情悲壮:“范范,我给你添麻烦了,等小青醒来,我们就走。”

“笨蛋。”汤包范笑,“在这里是最安全的,江湖虽乱,可这天下毕竟是朝廷的天下,谁敢动了殷丞相府?何况我也已官至一品,刚被封了郡王。”

汤包范拿出一面令牌,放到唐逸手中:“这是郡王令,带好,那些人没胆量动你的。”

“为什么……”

“冷晓对外散播流言,说你身上有三界兵谱,现在已不仅是笑看想对付你们了。”

“三界……兵谱……”唐逸皱了眉,口里道,“冷晓,你逼人太甚!”心里却是惊讶,难道三界兵谱在他手上的事已被他们知道?不,不会,冷晓那样的人,又怎可能愿意放过兵谱,任由别人抢夺呢?

池洛海守在林青森床前,却不是观察眼前的病人,而是怔怔地望着手中毫无光泽的同心结。

“海,我们一起看春花琳琅,夏雨洪荒,秋月诡谲,冬雪苍茫。”淡然的笑容,蔓延在那张清丽的面庞上,一袭火红衣饰翩翩飞扬。岳伶澜站在他的面前,那样清晰得毫发必现。可池洛海知道,这个他爱的想守护一辈子的女孩子,早已经彻底离开了他。

再也看不到她的容颜,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也难怪,难怪本与笑看风云淡结盟的秦门,会在一夜之间倒戈,解同盟设敌对,原来全是因冷晓刺杀了岳伶澜!

想起秦门,池洛海不禁一阵苦笑。那个实力榜上第一的大唐高手,秦门秦不二,和他一样深爱着岳伶澜吧。而他的澜呢?即使未曾背叛他投入别人的怀抱,可从心上,早就装满了秦不二吧?他这样一个修为极低的无能医生,又岂是能留住佳人的?

只是,这半年来秦不二究竟在做什么?他应当是不会放过冷晓的,可为何冷晓还能无惊无险平安至今?

“海,你不是要我陪你回忆到老么?却为什么不能保护我无法来救我?为什么你不挽留我?”岳伶澜脸上泛开凄清的笑,金发凌乱地散开,红衣似血,血色如衣。

池洛海震惊,出声喊到:“澜!”

“怎么了?”唐逸回房看林青森,却看到池洛海的狼狈模样,只能心下叹息。

“澜……澜被葬在了哪里?你知道吗?”

唐逸摇摇头:“据说没有尸体,但,应该是被冷晓偷偷埋了吧?”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澜是我的妻子!”捏紧了拳头,池洛海一拳捶在床沿上。

林青森吐出一口暗红的鲜血,而后竟缓缓转醒,慢慢睁开眼。

唐逸和池洛海皆大喜,忙起身检查。

“咳!……猪头,我不欠你了吧?”林青森慢慢说道。

“你才猪!让我背了两天,重得要死!我很累啊!”

林青森虚弱地笑笑:“还好啦,如果是我背你,那才叫凄惨呢……”


第二天汤包范自早朝返回,就显得闷闷不乐,早膳也推到一边,不愿意吃。

“怎么?想女人啦?”池洛海调侃地推推他。

“恩。”

众人皆是一楞,汤包范在一阵安静中回过神来:“啊?我是在想芙芝蓉蓉,今早五个帮进了宫——如今这世道,江湖人都能进宫——他们将芙芝蓉蓉四分五裂支离破碎的遗体送上大殿。皇上一一赐了赏,还封了邑。不过是丢失一块皇家精铁,罪不致死啊……”

唐逸诧异之下下意识地拿了手按在左胸口,怎会有这样的事情?芙芝家就此族灭了吗?听说芙芝蓉蓉没有任何兄弟姐妹,芙芝老爷才勉强将兵谱给了这唯一的女儿。

呵,江湖上人为邀功竟然肢解尸体,简直惨无人道!这岂非兽类作为?

“笑看风云淡的副帮主,白仲秋送上的是她的躯体,于是皇上额外赏赐了爵位……我想,他们一定已经得了三界兵谱,却反过来嫁祸你们。”

唐逸倒吸一口冷气,汤包范是这样认为的么?自己到底该不该将兵谱在自己手中的事情告诉他呢?

“唐逸,冷晓这个人,相当有心计呢。”

“这早在当年就已是相当明显的事实,只是,”唐逸看了看四处的人,见没什么下人,才开口道,“三界兵谱,确实不在冷晓手上。”

“怎会?”林青森在一旁轻轻道。

“那你好昏倒了,所以不知道,在清风桥上的时候,芙芝蓉蓉将兵谱塞给了我……”唐逸从怀里拿出血迹斑斑的三界兵谱,放在桌上,“芙芝蓉蓉嘱咐我将这本书交给秦门秦略。天下那么大,为何偏偏是秦略呢?而且,她也太过大胆,若我不安好心怎么办?”

“赶紧收起来!”汤包饭一声轻喝,“你知道芙芝家族为什么可以保存这本三界兵谱这么久吗?是因他们有唐王的庇佑,如今唐王已经翻脸,这本书成为江湖中人人垂涎的东西,凭我们,怎能保得住它?冷晓已经放出那样的风声,我们也无力改变,然而江湖上真正有点聪明的人,定会觉得这只是个圈套,所以骚扰你的,大概只会是一些莽夫,这样,还算好对付,但万一落人口实,你,又怎么办?”

唐逸将三界兵谱收起,叹了一口气,道:“明日我要离开相府。”

“这么危险的时候,你去哪里?”林青森的伤还未全好,依旧虚弱地靠在紫檀雕花椅,眼神惴惴不安。

“去秦门。”

唐逸的语气是不容否决的,林青森皱了眉,却也不说话,若他定要如此行事,那他们也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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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31: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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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35: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第四章 红颜最凌乱

虽说是被江湖人眼红追杀抓捕的对象,唐逸却极气定神闲地走在大街上,因为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走三步扭一扭屁股的小狐狸精是他变的,更何况这种时候,正常人躲还来不及,怎会蹦达到繁华闹市来。

云来酒店,开着半扇纱窗,用剔透的玉棒子撑着,有未干的雨水从屋檐上一点一滴掉下来,溅在窗台上,落在临窗而坐的人身上。

那是个轻纱罩面的女子,眼角微微带着些笑意,一转头见着了那只狐狸精,剪水秋瞳漾了漾,抬手伸出窗子,皓腕撞击了玛瑙镯子,一路十几只细碎的镯子叮叮当当响起脆脆的声。

“唐逸哥哥。”

轻柔的声音,清澈而且温暖,激得唐逸心里一阵颤栗。循声望去是窗里满眼笑的女孩子,像三年前一样楚楚动人。

找了个角落坐下,唐逸摇着尾巴要了一杯珍露酒,压低声音问:“浅儿你怎认出我的。”

“就你那点伎俩,也不想想我们认识了几年。只是半年未见,我的火眼金睛还不至于退步到这个程度吧。”

唐逸有些沉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半年,其实也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在牢里他们常常沉默着什么都不说。
“江湖上的传言我也听说了,是真的么?”

唐逸摇摇头:“不是,冷晓是叛变夺帮的,怕被外人知道,所以把我们都囚禁了,现在是追杀,才故意这么说的。”

有很多事情,放在心里面,不说,才是善待自己。唐逸看苏浅的目光有一份复杂,似乎半年前苏浅还是个天真活泼的小孩子,而如今却已经这样沉稳地坐在这里喝茶说话,一问就问到最关键的地方,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得稍稍防着一些。

“那,紫姐姐死了,你知道了么?”

手一抖,杯子掉在地上,酒水洒在了腿上,湿辘辘一片。

唐逸在历练修为上,总是比林青森努力,因为想追上一个人,虽然说并不简单,但总是要极尽所能。而凌筱紫也更关照他一些,至于林青森,仿佛是生就了一身弱骨,并不太适合学习大唐官府里这种强硬的刀剑工夫。于是他总是以为,他这位小师傅是不一样的,虽然是大唐第一女侠,却也并非高不可攀。

只是从不曾想到,两年半以后,凌筱紫嫁给了一名相貌武艺才情都很一般的大唐弟子,最初的时候,唐逸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还是苏浅捎了信去笑看风云淡叫唐逸参加婚礼的。婚礼上被烟火烫到了,却还是觉得冰凉冰凉的,就像那个料峭的春。

后来笑看发生了一堆的事情,他也无暇兼顾,只一心投入在帮派上,仿佛自己曾经萌芽的念头,就这样生生地被掐断了。

“她……我小师傅她……怎么死的。”

苏浅离了席跪下来帮唐逸捡起杯子,轻声说:“中毒死的。好象是莫易寒。那时候我不在她身边,不知道到底中的什么毒,等我知道的时候,人已经下葬了。我想把尸体挖上来验验,可是卿哥哥不答应,说是我杀了紫姐姐的,难不成还想鞭尸,让她死也不得安宁。”

一滴水珠溅起来,湿了唐逸身上的毛发,沾在末梢上就像幻觉一样晶莹,他伸出毛茸茸的手摸了摸苏浅的头发,叹气说:“我们每个人,都成长了那么多。浅儿你应该笑或者哭,不应该像现在这里,淡淡的,勉强的……”

“我不是在笑么,你看我的眼睛,我一直在笑,哭也哭不出来,你说我是不是很没良心,紫姐姐走的时候还一直拽着我送她的帕子,帕子角上都沾了血,一成片红红的。我一直在卖毒药,卖给那些人用来杀人用来报仇用来逞一时之快。卿哥哥说是我下的毒,我也希望是我啊,就像以前给你下毒一下,再不一会就给你解药然后你就又生龙活虎活蹦乱跳跟只大虾一样了。”苏浅幽幽地说着,眼里的笑意已经敛去,只是颤抖着双手给唐逸和自己各满了一杯酒。

大唐盛世,却是这样的江湖,死的死了,伤的伤了,以前那些快乐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唐逸端起酒杯,嘴角还未沾到杯沿,突然手中一阵吃痛,杯子再次掉落在地,这一次的酒水却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清澈,而是桃花一样的红艳,凳脚泡在水里,发出“滋滋”的声响,一小会就腐烂了开来。

“浅儿你!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玩!”

“我没有玩,你不想去陪紫姐姐吗?我倒的酒和你一样,我想和你一起去死,不行吗!”苏浅站起来,语调有些颤抖,外人听来是激动,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惶恐。

刚才这一瞬间是两个回合,四招对过,自己的顺逆神针一镖发出犹如泥牛入海,待她发现对方定是个盘丝高级弟子的时候而改用一招似玉生香想要禁锢对方的时候,才惊觉自己已经没有半点内力,而刚才才一站起,就再也坐不下来。

空有身手敏捷,却被一个慢于自己的盘丝弟子悄悄制住。

眼角瞥去,只见一个白衣女子,桌上一杯茶,一笼包子,身侧一根银白的吹雪,浓黑如墨的头发高高束起,随着手中动作,有些微微地颤动。

从这一边看不到她的表情,却知道她弯了嘴角,在笑。

女儿村第一人,桃渊居苏浅,第一次完成不了任务。

然而唐逸心里却是无比混乱,不知不觉间举了苏浅面前的杯子,想要喝下去。

白衣女子一个闪身近前,握住了唐逸的狐狸爪子,笑道:“小狐狸,你的眼拙我却快,这杯酒我不阻止你喝下,因为这里面根本没有毒。”

话音未落,手一扬,满盏珍露灌进唐逸喉中,呛得他直咳嗽。

“苏浅,要毒杀,就不要选在这种地方,人这么多,你当你真是神了,谁也无法察觉你的所作所为么?”白衣女子笑了笑,眼角眉梢尽是多情妩媚,“何况,你要杀的人,正变了只小狐狸,我盘丝魅如烟,怎也要出手干扰呀。”

“魅如烟?没听过。我苏浅做事,何需你这个无名小卒来管!”

“我说过原因了,其实你可以约他在你家,在荒山,在野外,就是不该在我的眼皮底下。”

苏浅眯了眼,看见魅如烟身后刺目的桔色尾巴,一根很长,还有几根掩藏在里面,仔细瞧去,大概能瞧出四五根:“原来是在修行的九尾狐,想要修仙么?积德无用,天理不在,你何必大费周章。”

“小妹妹,我没时间和你扯啦,人我先带走,若你要杀她,可以保留些许实力,等我不需要这人了,再丢还到江湖,随便你怎么个杀法了,只要不被我看见……其实救人也是相当麻烦的事情呢。”飞天羽衣扬了扬,原先站过的地方就只剩下一团绿色蛛丝。

九尾狐,却师承冰冰姑娘,用心修炼下来,必定是个祸害。


奔上盘丝岭,魅如烟放开手中的唐逸,却一惊,明明抓的是只小狐狸精,此时却化成了一个男人,黑袍子,头发因为一直奔跑而有些凌乱,身后的刀囊里插着一把血刃。皮肤透着些不健康的苍白,双眼陷进去,却炯炯有神,眉毛浓黑,鼻梁挺拔,嘴唇厚而且坚毅。

“你是谁?”魅如烟愣了一会之后骤然放手。

唐逸一个没站稳,重重摔在地上,眼前闪现了几颗小星星,围着他转啊转啊。

“大姐,你把我劫持到这里来的,我就是小狐狸精啊……”

“你你你你不是女的?”师傅说九尾狐修炼要救人,但救过来的人都是得索求报答的,报答就是一口鲜血,九百九十九个人,纯阳血就修魔,纯阴血则修仙,不阴不阳就只好做只妖精了。

“谁说狐狸精就一定要是女的呀,我用变身卡变的还不行么,刚过时了而已。你没学火眼金睛么?还有,你抓我来这干吗?”

一直灵鸦飞过,“啊”了一声,漫山遍野都骚动了起来,野草簌簌地像浪一样原地奔腾。

又要下雨了。魅如烟拉了唐逸躲到金琉璃的亭子下,唐逸脚下一滑,踢出一块白森森的骨头,刹那间毛骨悚然,满身紧绷。

“怕什么,小金只吃小孩子,你太老了,她没兴趣的。刚才你不是还打算顺着那女娃的意思去死么?现在倒怕了?”魅如烟饶有兴味地看着眼前这个不算英俊亦不算蹉跎的男人,突然把手覆在了他脸上,“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找一个比你英俊,比你温和,比你更文雅的男人过日子,只希望人族的男子不要都像你这样难看呢。”

唐逸朝天翻了个白眼,这个一脸阿姨样的女妖居然好意思说等她长大……再说他唐逸虽然不算文雅,但好歹是帅气的,难道非要像冷晓那样的小白脸才能讨女人欢心么?

雨哗啦哗啦地落下来,整个盘丝岭上漆黑一片,金琉璃将头发散下来放在雨里冲刷,魅如烟则和唐逸坐着闲话家常。

魅如烟是一只四百岁的狐狸,属于九尾一族,从出生修炼到如今,大致救过五百个人,一年又一年漫长的岁月,她只救人,却没有认识多少人,大家都不认识她,因为听说还没有修炼好的九尾狐总是在不停地变样子,大概半年就要换一副容貌,所以她就找了昂贵的彩果,将粉红的头发染黑,可即使这样,还是没有人认识她。

生性很淡泊,实力又不高,江湖上风云正起,谁知道这么个形单影只的默默无闻的人。本来盘丝女子,胜在临阵杀敌,她偏偏要做善事,满大街地逛。

唐逸说了一些小时候的趣事,却不提这几日的纷乱,听说唐逸的帮派当时被引导得很出色,魅如烟就问能不能将她也收容进去。

一个响雷劈下,魅如烟缩了缩脖子,没发现唐逸的黯然,只听到他说:“我现在没有帮啦,我是被人……”

再之后又听不见了,雷声轰隆隆地碾过头顶,金琉璃吓了一跳,忙将洗着的头发收回来。

放晴之后,唐逸起身告辞,想了想,又将腰上挂着的圣王坠取了下来,双手捧着,郑重地递给魅如烟:“多谢狐仙救命之恩,唐逸并非女儿身,无以为报,只能将此物送您权当报答。”

有传说说圣王坠原是伏羲遗物,不知道为何被人记录了制作方法,至如今,已是普通防具了。只是唐逸的圣王坠有些不同,能健强体魄,还附带了特殊力量——命归术。

魅如烟本想拒绝,只是唐逸接着又说:“因为我不想没齿难忘,等到以后想找你涌泉般报这点滴之恩结果找不到……”

笑了笑也就收下了,笑容里是像雨后天晴一样的明媚,而不是刻意修饰的妖娆。送他出了盘丝岭,嘱咐路上小心。

以前救回来的人,都只是为了顺利吸到血,而这一次误救的男子,却格外好玩,似乎有什么深仇大恨无法言说,有似乎扫尽阴霾快乐无比。

“天不怜我我自怜,众叛亲离独身闲。逍遥江湖快意尽,何愁四处不逢缘。”临走前他随口诌下一首诗,道:“若不是变了狐狸精,估计你也不会救我,地狱不肯收我,我定当闯番事业出来。”

只是……忘了,问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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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4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第五章 生死随天命
  
出了盘丝岭,唐逸才发现这是荒芜的大唐境外,包裹里没有准备常用的导标棋,大唐官府又不敢回,变身卡也是从汤包范那里拿来的残余,真是,万念俱灰。

  听说秦门之人,大部分在长寿村囤居,最初是因为力量薄弱,无法打入长安,后来是习惯了山野生活,只设了一个分舵在长安。那么往西走,总是没错的。

  以前压镖也曾走过,这一路的怪物猛兽,早已奈何不了他,境外安静,走走倒也有趣。明知最危险,却偏爱明目张胆,就当是看看秋日雨后山林风景,心中轻松,步伐自然也轻松,是生是死,随便了,反正林青森有人照顾着,也就没什么好担心和歉疚的了。

  刚走到高老庄附近,却见前面站了一拨的人,个个持枪拿刀,森冷的模样。并非是笑看近期培养的那些杀手,难不成是所谓的江湖喽罗,冲着他手中的三界兵谱而来?

  唐逸站定,斜靠着高老庄门前的牌坊柱上,眼角微瞥,不理不睬。

  对面人见他这样阵势,楞了一楞,只不一会儿就沉不住气,领头的人物厉声道:“唐逸,交出三界兵谱,我还能放你一条生路。不然,就只有让你魂赴森罗我来搜了!”

  “什么三界兵谱?从早上问到下午烦不烦啊!那东西不在我身上,你要搜就搜,只要别砍我脑袋就成。”举了双手,一脸无辜。

  那人一怔,随即又怒了:“知道你不会把兵谱放在身上,快说在何处!”

  “我不说,你杀了我呀!”唐逸笑嘻嘻地扯了扯眼皮,做一个鬼脸主动跳到对方人堆中,“这样吧,我被冷晓那个大坏蛋关了半年,吃得不好穿得不好睡得不好,你们要是肯把我供起来,弄得我开心了,我就把兵谱给你们。如何?”

  “你!你敢耍我们!”

  “弄清楚到底是谁在耍你!笑看风云淡要我死,不择手段地要我死,你们,全是一群被他诱拐的笨蛋,简直比野猪王还要笨!三界兵谱早在他手上了,可你们呢?全盯着我!等他研究出武器参加完比武大会你们才能发现吗?”说谎不打草稿不脸红不心跳,将歪理也说得头头是道,编故事要编得毫无漏洞完美无缺,假的也要说成真的,死的也要说成活的。唐逸这一身本事,是跟林青森一起闯江湖的时候练出来的,不然在当时没点本事的小时候,早就饿死街头了。

  “老大,他说得有点道理,江湖上三帮鼎立,那冷晓也不是个普通货色,要是我们,肯定是关门打狗,怎还会昭告天下呀!”身后一个生着翅膀的小仙女轻轻咬着领头的耳朵,唐逸看了她一眼,决定鄙视到底。

  只是秦门和天山雪阁都没有动作,其他很多大帮亦是充耳不闻,倒是让唐逸的话更有些说服力。

  “那么,笑看为什么要你这个元老死呢?”

  “因为……岳伶澜是冷晓杀的。”

  话一出口,唐逸就有些后悔,这些人,终究都要死了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谁叫他们如此没有头脑呢。

  趁那些人惊讶讨论的时候,脚底抹上油奔逃。为什么是是非非,都要惹到他唐逸的头上,原本只想和林青森一起,做两个闯荡江湖的游侠,不要再让人看不起。再后来就想做出点名堂,然后回去跟凌筱紫说一句小紫俺爱你,嫁给我包你每天吃好穿好睡好休息好。

  为什么生就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只知低级搞笑的他,会被卷入这样大的江湖纷争呢。


  辗转到了长寿村,唐逸眼里已满是泪水,境外风沙迷了眼,一个大男人就突然难过起来。

  如果当日不挥手留住投宿的伶澜,如果当年不听信谗言将伶澜逐出帮派,如果不要给冷晓太多的权力……他,林青森,苏宇三个人才是最初的创始人,却偏偏让冷晓在江湖上占足了熬头。

  “来者何人?竟敢擅闯落木斋!”

  胡思乱想间居然跑进了一处民居,被守门的人拦住,长枪刺着唐逸的衣服,挑破了半存衣袖。

  尴尬之外还有恼怒,又没有进屋偷东西,只是前脚刚跨进门槛而已,至于这样凶狠么!这衣服可是汤包范送的,上好料子,对现在身无分文的唐逸来说简直是恩赐!

  “恩哼,我是小唐,初出江湖,想找个大帮投靠,不知道秦门总殿在何处……”

  守门之人将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大量了一番,突然二话不说,一声呼啸,叫来了四处伙伴,不由分说将唐逸捆了起来,蒙上眼睛绑在扁担上担着走了。

摇摇晃晃走了好长一段路,唐逸觉得有些奇怪,这么一根细小的扁担,居然能担动他这个庞大的身躯,正想着,突然被丢到了地上,还来不及喊痛,就听见一个声音说:

  “来者是客,你们这样大力做什么?”

  清清冷冷的女声,又硬又脆,算不上好听,但又不能说不好听,接着布条被解了下来,一个女子大大的圆脸出现在唐逸面前,仔细瞧瞧,发现那眉那眼那鼻那唇,就是秦略的妹妹秦冷冷,秦门女当家。

  “小唐,来投奔秦门可都得拿出点什么来表一表心意的,你有什么呢?”秦冷冷的长相一般,带着一股英气,只怪太像他哥哥了,这种属于男子的坚毅放在秦略脸上,就是英俊,放在一个女子面上,却完全掩去了原本该有的柔。

  “我找秦略,才能说……”

  “哥哥他不在总殿呢,最近要拓展傲来国的势力,每天都在外面忙,一般是不回来的呢。”秦冷冷亲自搬了把椅子让唐逸坐下,“你来秦门是寻求庇佑么?唐,逸。”

  仿佛谁都认识他唐逸了,肯定是谁画了他的画像当草纸一样满大街地张贴,这下可好,都成名人了。

  “有什么事情不妨直说,秦门的利益就是我和我哥哥两个人的利益,哥哥将秦门交给我代理了。”转身走到橱柜前掏出一个金色令牌,上面绘着擎旗的天神和两个突起的大字:灭世。

唐逸笑了笑,看来这些人是会错了他的意,他从不曾想要寻求庇佑,因为不管在哪里都是不自由的,于是他委婉道:“多谢秦副门主的美意,唐逸才疏学浅,不敢为秦门增添麻烦,只是有事要与秦门主商讨。若他不在,暂时做罢。”

  刚要出门,却被拦住,秦冷冷眼神里有些许不明不白的光芒:“你以为你现在出去能安安全全的?不如住在这里罢,等哥哥回来了,我就叫他来找你。对了,现在林青森身在何处?不如我找人把他接来。”

  “小青在安全的地方疗伤,你们女儿村的人也忒毒了,差点没毒死那小朋友。”经苏浅之后,他对谁都存了戒心,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林青森的所在地。若聪明反被聪明误,那将害人不浅。


  传音给林青森报了平安之后,唐逸安然地在秦门客房住下,洗了个草叶浴,喝了点小酒,吃了点小菜,天色已经全暗,于是铺了床睡觉。

  一夜无梦,睡得极是安稳,待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别人都已经吃过中饭,他却还有些睡意朦胧。秦冷冷一早就去忙帮中的事了,叫人留了饭给唐逸。

  窝在秦门也没什么事情好做,就帮着训训兽,巡逻巡逻。秦门总殿在长寿村北,接近方寸山的地界,但那日不经意踏入的落木斋又是什么地方呢?似乎有重兵把守,连秦门自己人都不得入内。难道是秘藏经卷的地方?

  几日之后,秦略回来,邀了唐逸密谈,只是秦冷冷亦站在身边,秦略却说没关系,冷冷是自己人。

  他们都以为唐逸会带来关于笑看风云淡的一些机密,比如帮派地图和仓库所在地什么的,却不料听他讲这样一句话。

  “芙芝蓉蓉,让我带东西给你。除你之外,不能交付任何人。”

  秦略一楞,眼前像是突然飘起了大片大片的梨花,在初春时节,有一个女子捧着水盆笑着看他。恍惚之后,忙说:“冷冷你先出去吧。”

  秦冷冷眼神复杂地看了看秦略,张口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转身出去,关上了门。

  杯里的茶冒着腾腾的热气,唐逸觉得长寿的天气比长安要冷,大概是小村子的关系,连人气也缺乏一些。他看了看秦略,只见那个面庞坚毅英气的男子,神情飘忽地在想些什么。

  “芙芝蓉蓉与你,是什么关系呢,我只是异常奇怪,为什么她会将兵谱给你。那么多人在追杀她,她……”

  “她死了吧,听说被肢解了,秦门也在邀功呢,唐逸……只是我们不做杀人的勾当,只是补了一块铁,还给皇帝。可以看出皇帝也并不开心。芙芝家族一定是惹恼了圣上,不然只是丢失这么点东西,能让坐拥天下的皇帝发怒,下令株连九族一个不放么。”秦略叹了声,“她只能去死,因为她是芙芝家最后一个传人,而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无法伸手援助。只是她到死都没能见到我,将兵谱亲手交给我,倒是委托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呵呵,若你有点野心,那怎么办呢。”

  唐逸默默不语,他怎会是有野心之人,如今自顾不暇,只能四处寻求庇佑,再不济,就只能大义凛然地说我视死如归,其实依旧是很怕死的,在牢里面辛苦熬了半年,好不容易逃出来重见天日,哪能说死就死。

  幸好从前就是贪生怕死之徒,早年跟随紫衣盗学了些脚底抹油的工夫,后来在帮里,也依旧研修这一项。打不过,总逃得过吧。

  只是将兵谱之事告诉了汤包范,他却也没起什么心思,本来身为天山雪阁的长老,无论如何也该为自己帮派着想,收了兵谱给常醉,还怕他不能保存这东西么,连唐王都礼让三分的人啊。

  “那么,兵谱在哪呢?”

  唐逸笑了笑:“那东西啊,我藏起来了,现在江湖太乱,还请秦大侠护送我前去取回。”

  却见秦略摇了摇头:“东西你先藏着,等这阵风波过了,我再陪你一起去拿,现在这样的形势,恐怕秦门也难保全此物。”

  “为什么呢?不是说大唐半壁江山,七分权势,三分财力,而这三分,则指的是秦门。”

  “哼,那是指盛世大唐,太平江湖,现在大唐依旧是鼎盛大唐,江湖却乱了几分,叫我们怎么有余心余力去对付滋扰。何况,七分大头,还在天山雪阁。常醉那个人,我们无法剩过他。不在实力榜,亦不在财富榜,似乎是刻意隐去了,可事实上,他比不二,不知道要厉害多少。”

  想想也是,不知道的人都以为天下第一就是秦不二,可那位天天留恋暖香温玉的逍遥公子,才是权势最集中的一个点,甚至可以号令整个江湖。

  “对了,唐逸,你知道笑看风云淡为什么在我们秦门的轮番攻击屠戮下还没有灭么?”看到唐逸的一脸不解,秦略嘲讽道,“因为有一为红衣公子在替冷晓撑腰。”

  常醉!帮冷晓?岳伶澜最初是从天山雪阁出来的,听说她与常醉关系良好,曾一度被人认为有些暧昧,但两人站一起看起来除了衣色,也确实不搭。后来岳伶澜嫁了池洛海,常醉依然是对她照顾有加,可为什么……难道是常醉要伶澜死,才有冷晓的今天?当时冷晓在处死的途中被人救走!

大量的事件在脑海中堆叠起来,复杂了整个事态。却听秦略道:

  “等这个冬天,我儿子满了十岁,就接他回来继承他娘的衣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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