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232|回复: 19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维护解读】2009年12月22日定期维护公告解读及意见收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9 01:5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广东
本周最大的修改是开发历程里提到的召唤兽携带等级的修改和限量测试服务器的放出
维护公告官方链接:http://xyq.163.com/2009/12/21/4907_209454.html

        召唤兽携带设置调整在部分服务器测试:角色等级大于等于50级的玩家不受原有召唤兽携带等级限制,携带等级的限制将调整为出战限制。如凤凰原来的要求是人物等级达到或超过65级才可以携带,现在的限制凤凰要求是人物等级达到或超过65级才可以在战斗中出战。超过出战等级的召唤兽只能携带、交易,可以从拍卖所、商店和摊位购买,不能执行驯养、摆摊上架、放入商店和拍卖上架等操作。
        解读:
        刚看到这条内容时,最先跳入脑海的词,就是有玩家看了开发历程后说的“颠覆性修改”。
        因为现在正是召唤兽仓库放出的时间,所以我就联想到跟仓库功能的重合以及冲突。既生瑜何生亮?如此修改后,那么大家都建50小号放召唤兽了,谁还用召唤兽仓库
        不过后来仔细想想,也就觉得没什么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有这个功能了,那么大家都可以用。一般练到出师的小号能带4只召唤兽,而一个仓库可以放10只,每月才5W,所以,我不会为了放召唤兽而专门练小号,放召唤兽,只算作一个附加作用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出师、好友推荐、副本、85剧情等
        最主要的影响还是对低等级玩家,既然不能参战、摆摊,那么用处较多的方面有:做商人转手赚取差额、开店、炼妖、存放等。我觉得应用较广泛的会是炼妖,最具代表性的是龙龟,因为只有龙龟才有法术防御。
        这也给高等级玩家带来商机,捉高级召唤兽卖给低等级玩家。

       
        圣诞节活动于2009年12月22日12:00在部分服务器测试,12月23日12:00~12月29日8:00在全部服务器放出。
        解读:
        活动比较简单,有堆雪人活动,还有从五散道人处获得檀香盒子,然后打开获得奖励的玩法,仍然包含了孩子特技书

       
        “开发测试”服务器及相关设置在部分服务器测试
        解读:
        该测试服务器是为了测试一些特殊玩法推出的,通过传档的方式,把人物数据复制到该服务器,类似于服战、跨服传档,也是会清档的 需要报名,名额有限,想参加的一定要赶早
        有幸参加测试的朋友,要记得大家是来测试新玩法的,不要像我一样只想着去擂台玩

       
       
        定制门派秘方消息设置在部分服务器测试:玩家可以花费2万梦幻币在门派首席大弟子处购买1次信息服务,本门炼药秘方流传消息出来后,系统将立刻通知当前在线且定制了消息的玩家。成功通知在线玩家即不会再行告知,需要玩家续订服务方可。如玩家不在线则不进行通知,且不会被计为成功通知。
        解读:
        错过秘方是件非常郁闷的事情,所以加个提醒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不用跑到天宫去看,而且不掉阴德,总起来说是比较方便的。


[ 本帖最后由 大蝙蝠 于 2009-12-22 09:58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1人气 +34 收起 理由
悠云清竹 + 1
zichen1893 + 1
334433 + 1
沐暖 + 1
紫灵猫 + 1
卑贱而又骄傲 + 20
yaoming + 1
乱ミ逆风飞翔 + 5
月夜┊葬祭┊ + 1
似水来世 + 1

查看全部评分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赞赞(0)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9 01:57: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此楼为疑问回复和意见收集 只收集与本次维护有关的 希望大家在周三18点之前回帖说明 我会在周三下午收集在此楼 这之后的疑问和意见请短消息或者评分告诉我谢谢
帮战这条要等下月帮战才能全服修改

原帖由 yuanlaifenglin 于 2009-12-21 21:02 发表
宝宝在小号身上可不可以升到30级

指的是携带出战等级高的召唤兽是吧?不能出战,也不能驯养,所以能增加经验的方式只有通过月华露和五味露了。

原帖由 digua2222 于 2009-12-21 21:20 发表
开发测试是全F报名还是只有本周的测试服的才能报名?

只有测试服可以报名

原帖由 shuaihandsome 于 2009-12-21 21:21 发表
我觉得50级能携带高级召唤兽我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倒是更方便了盗。号、者转移赃物,希望你能向策划反映一下。另外,携带后能观看吗?

就算不改这个设置,盗号的也是可以出售或者放在店里卖店,所以这个更改不会从根本上改变盗号方面的问题,大家保护好自己的账号才是主要的。
可以观看。

原帖由 鱼孟白 于 2009-12-21 21:44 发表
低等级玩家携带的高等级召唤兽能不能给其加寿命啊

可以。

原帖由 mask405 于 2009-12-22 12:21 发表
暂离的那一项。假如有人入队后暂离了,那么剩下的四个人继续做任务,比如抓鬼,然后在最后一回合,暂离的人归队了,那么这次任务的奖励他有没有呢

单独计算,在领这次任务的时候,其他人是最后一次,但是这个人有可能是第5次,那么这个人就是获得的第5次奖励。

[ 本帖最后由 大蝙蝠 于 2009-12-23 21:29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0人气 +19 收起 理由
MW的悲哀 + 2
mengluo1331 + 1
caolinga123 + 1
Venusづ悠晴 + 5
拽拽精灵 + 1
taylen + 1
保护宝宝 + 1
英雄Ⅴ枭雄 + 1
zifengvspiaoxve + 5
chaoen11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12-21 20:55: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西
沙发,哦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12-21 20:55: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期待的帮战规则测试放出了么

建议开放自动发商人奖励功能并更改现有奖励模式!


        相信自动发放商人奖励这个功能对于后台来说很简单的,但对帮主却是大事,现在出门几天都要找人帮发奖励,好多人还不会发难道帮主能每次发奖励的时候都没事么强烈建议开放自动发商人奖励功能
        暂时想方设法在白虎堂总管和理财总管那增加一个渠道让帮主发商人奖励时不再输入商人ID也行啊
        至于商人奖励的必要性,这里不再赘述。据了解,现在主要的奖励发放分为按票数奖励和按名次奖励。
        按票数奖励就是根据商人所跑的票数和级别来奖励商人。此方法多为中小帮派使用。其优点是奖励额度明显,能够极大的促进商人积极性;缺点是无法控制总票数的多少而导致可能帮费不够奖励的情况,同时也因为商人等级的不同而造成奖励计算方法较为繁琐。
        按名次奖励就是的按不同名次发放针对名次规定的固定奖励。此发放多为区里的大帮使用。其优点是奖励额度固定,商人的目标很明确;缺点是奖励范围有限,如果商人都跑了少了对帮费也是一种浪费。
        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各大帮主都改变现有的奖励模式吧,给商人公平,也为帮派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如何改变现有奖励办法呢?请继续往下看。
        先看商人跑一票给帮派带来了多大的好处:
        原有资金:
       
      
        跑了一票,现有资金:
       
      
        盈利:
       
   
        盈利的图截的不好,忘了已经跑了一票了,但从帮派资金先后对比来看,帮派资金增加了146267,扣去本金4W,盈利了106267。也就是说跑了这一票给帮派带来的好处就是106267钱。另外,第一票的盈利也就是121683。如果只按票数算奖励,就造成了不公平。所以要按盈利额来算奖励。盈利额也很容易看出来。
        具体的做法吧,我想的是,在理财总管那增加几种基于跑商票数或者盈利(我更侧重于盈利)而制定的规则,让帮主选择后由系统到帮派刷商人记录的时候(不一定是周一)按已经选择的规则自动发放商人奖励。
        先说基于盈利额的奖励方法。比如当盈利额>=A(比如200W)时,帮里开始给商人奖励。第B(1、2、3、4、5......)名的奖励额=盈利额*C%(可以相同,也可以因不同的名次有不同的取值,总的来说是随着名次的降低奖励参数也随着降低),其他的奖励额=盈利额*D%(D<=C)。为什么要D<=C呢?因为帮主可以选择不分名次,只针对满足奖励条件的商人的盈利额按统一的比例发放奖励;也可以选择分名次而采取不同比例的奖励发放,目的可以刺激大家多赢利嘛。
            目前我们帮采取的是盈利200W以上开始发奖励,前五名的奖励分别为盈利额的30%、29%、28%、27%、26%,其他盈利200W以上的奖励为盈利额的25%。这样对于只靠帮派自动收取的每人每周5W的帮费来说(每周总的跑500票左右)差不多就够了。
        基于票数的奖励方法我并不看好,因为票数多的盈利并不一定多,特别是60级以上的,针对票数奖励对商人是不公平的,对帮派也没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至于说商人更想要帮贡、经验还是更想要奖励那是商人自己的事情,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嘛。
        但是好像现在好多帮派都是采取的基于票数来计算奖励的奖励办法。这里也简单说下,帮主可以按跑商票数的多少划出不同的区间而给与不同额度的奖励。比如20-39票,每票奖励2W;40-59票,每票奖励2.5W;60-79票,每票奖励3W;80票以上,每票奖励3.5W,具体的奖励额度由帮主根据帮派帮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信有不少帮主简单的按(票数*相应的奖励额度)来计算商人奖励,那么现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比如跑39票的商人得的奖励是(39*2=78W),而跑了40票的商人得的奖励是(40*2.5=100W),仅仅一票之差,奖励就有22W的差距,这对商人是不公平的,也是对帮费的一种浪费。更合理的奖励办法应该是采取差额计算法,也就是前39票按2W/票计算,第40票按2.5W/票计算,这样的话跑了39票的奖励就是(39*2=78W),而跑了40票的奖励就是(39*2+1*2.5=80.5W),跑的多的依次类推。
        我们帮以前也采取过上述差额计算的奖励办法,但现在的帮派一般一票奖励3W甚至更高,对于每周收不到1000W帮费的帮派来说,按票数奖励帮费就不怎么够用了。
        从上可以看出,其实按盈利额来计算奖励更方便更直接,也更有利于刺激为了奖励的商人多盈利从而实现帮派资金利润最大化(我怎么好像也跟某白那么黑呢)。所以希望广大帮主能够从目前的按票数奖励模式中走出来,按盈利额来计算奖励。
        期待早日放出,一可以减轻帮主的负担,二可以增加商人的信心,避免极少数黑心帮主不发商人奖励三可以促进商人奖励的合理化,节约有限的帮费。
            
        补充一下:现在系统已经放出了100级以上跑商模式,详情见http://xyq.163.com/2009/11/16/4907_207923.html
        放出这种跑商模式以后,由于级别不同而造成的跑商贡献度差异更大,如果完全按票数和等级来划分奖励额度,是很不科学的,也增加了帮主发放奖励的工作量(有的帮主建议在跑商记录界面中增加等级显示就是为此)。所以按盈利额的比例来发奖励越来越有必要了。
        下边是我们帮根据区里整体的奖励情况而制定的奖励办法。
          

        大家如果也采用按盈利额的比例奖励的话,要根据自己帮的实际情况(包括帮费收取数额、跑商人数、跑商额度)来制定符合自己帮派发展的奖励办法,要兼顾商人积极性和帮派支付能力。

[ 本帖最后由 mengluo1331 于 2009-12-22 07:48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6人气 +29 收起 理由
大蝙蝠 + 20
小雪★初晴 + 1
lixirong12 + 1
ADOR + 5
英雄Ⅴ枭雄 + 1
aini6441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2-21 20:55: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瞬间就下水道了
算了,不提意见了。
前排出手瓜子,糖果,饼干,可乐,橙汁,矿泉水,如果你不怕冷,顺便卖雪糕当然,如果想热闹,这里有麻辣火锅
要的加分点菜了

[ 本帖最后由 ″崇拜◇ 于 2009-12-21 20:5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12-21 20:55: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速度点位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2-21 20:55: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前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2-21 20:55: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第一页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2-21 20:56: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2-21 20:56: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板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12-21 20:56: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占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12-21 20:5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哎..........

[ 本帖最后由 冰糖咖啡 于 2009-12-21 20:5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3
发表于 2009-12-21 20:56: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12-21 20:56: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下水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12-21 20:56: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海南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强行插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