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856|回复: 3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巧匠优化任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3-4 12:4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陕西
黑色为任务介绍,蓝色为详细说明红色为策划部分
皇城改建任务:

任务条件:角色等级≥60级,单人,20个任务为一轮。
领取任务:长安 魏征(金銮殿)

完成方法
    在金銮殿找到魏征,通过交谈领取任务。每次完成任务可以得到经验和皇城改造任务积分奖励。
    任务相关NPC有:袁天罡、房督尉、建房史、护卫总管、配色师;迎客僧、马全有;太白金星、鲁成;九头精怪、文老伯、小紫;紫阳药师、申太公、端木娘子。
0    魏征说:近日皇上在新建的书房中总感觉不舒服,你去找个风水先生来看看吧。(任务栏:找袁天罡)
1    袁天罡:御书房内有污秽之物,你去找个和尚吧。(任务栏:找迎客僧)
2    迎客僧:需要给御书房摆放一个XXXX家具来避邪。(任务栏:找一个XXXX家具交给房督尉)
3    房督尉:这个家具大小不合适,去找人改造一下吧。(任务栏:找鲁成帮忙)
4    鲁成说:改造这个家具需要一种特有的材料。(任务栏:找马全有帮忙)
5    马全有:据说端木娘子有这种东西。(任务栏:找端木娘子)
6    端木娘子:我孩子病了,正到处找大夫。(任务栏:找到紫阳药师)
7    紫阳药师:这位要需要一种虫子做引子。(任务栏:找九头精怪)
8    九头精怪:南极仙翁那里有。(任务栏:找南极仙翁)
9    紫阳药师:给你药。(任务栏:将得到的XXXX药交给端木娘子)
10   端木娘子:给你材料。(任务栏:将得到的XXXX材料交给鲁成)
11   鲁成说:家具改造好了,需要人染色。(任务栏:找到配色师)
12   配色师:皇家的家具需要神职人员加持神光。(任务栏:找到小紫帮忙)
13   小紫说:我的小花狗不见了你帮我找回来吧。(任务栏:找文老伯看看)
14   文老伯:我看见太白金星的坐骑把小花狗咬死了。(任务栏:找太白金星)
15   太白金星:我赔你一只吧,你去找申太公。(任务栏:找申太公要狗)
16   申太公:小白[太白金星]丫的自己不去找二郎神,我这只昨天才要的,要不你把这封信交给我当护卫总管的侄儿。(任务栏:找护卫总管)
17   护卫总管:告诉我叔伯我一切都好,叫他放心。(任务栏:找申太公要小狗)
18   申太公:真不舍得,算了,给你吧。(任务栏:找到小紫)
19   小紫说:家具可以用了。(任务栏:家具交给建房史)
20   建房史:我去帮皇上布置,你去复命吧。(任务栏:找魏征复命)
       魏征说:御书房已经没问题了。(您获得了45W经验,11W金钱,19W学习储备金[有一定几率获得家具改造配方])

兑换家具改造配方
    有了一定等级的巧匠技巧和皇城改建任务积分,就可以在鲁成处兑换配方,达到技能条件的玩家也会在任务最后一环随机获得,配方的使用次数在玩家获得配方时根据巧匠技能决定,可交易,交易后使用次数不变,根据配方可以用1级、2级家具做出有耐久度的3级、4级家具。

使用配方
    当玩家的巧匠技巧等级达到制作家具所要求的等级时,可以右键使用配方,使用后配方消失,在制作时可以查看相应配方还可使用次数。

家具改造
    掌握配方的玩家可以在鲁成处改造家具,选择配方后将所需的主料、配料放入材料栏后点击改造即可做出3级、4级家具。

遗忘配方
    在鲁成处,玩家可以对自己不满意的配方进行删除,需要进行解锁操作。
其他说明
1、每天完成前20次任务时获得正常奖励,超出后每次完成任务固定获得1点积分奖励,无经验奖励。
2、领取的任务无法取消,没有时间的限制;
3、注意兑换配方时需要一定的巧匠技巧等级,同时使用配方也需要一定的巧匠技巧等级。
4、改造得到的高级家具由于使用材料的不足,具有一定耐久度,该种家具摆放在家中每一天降低1点耐久度,耐久度低于5时系统将会提示,并且该家具显示为黄色,耐久度为1时,显示为红色,耐久度为0自动消失。该家具的使用效果和普通高级家具一样。
5、改造过的家具不能再作为原料本来原料就不会用3级4级家具的废话!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f1masa + 1

查看全部评分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赞赞(0)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8-3-4 12:45: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3-4 12:5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向楼上的问个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3-4 13:07: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啥玩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3-4 13:12: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创意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3-4 13:12: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又一个策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3-4 13:25: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好麻烦跑死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3-4 13:27: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升级越来越容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3-4 13:28: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西
绝对不能支持,这个打算是剧情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3-4 13:29: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8-3-4 13:30: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2
发表于 2008-3-4 13:35: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8-3-4 13:42: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不错不错有创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8-3-4 13:4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黑龙江
很好很好1~!~  就这么改了!~!哈哈   























12楼的签名很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8-3-4 13:54: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每天跑这个~跑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