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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几种情况都属于中小民营企业会发生的事情。
一,”公司股东一句话。。。。“,外资及集团企业大忌,家族式企业是限制企业发展的原罪,常识来说股东没有人事权。
二,内推招自己的熟人为下属同样是集团企业大忌,严点的公司会直接写入章程列为严重违纪可列为辞退理由。章程不严格的企业,只要人事不是吃干饭的,都会将招聘流程上升一个审核权限,仅仅是因为你内推熟人为下属。并且,极有可能你会成为公司高层的监视和关注对象,因为手底下都是你的人,就会存在开除你一个跑了一个部门的风险,对集团企业来说,这种情况会带来什么风险和损失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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