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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级封号,冤屈何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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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23:2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北京
本帖最后由 lymlaw 于 2012-7-22 23:35 编辑

我姐姐166级的号,因为一件芝麻点的小事被网易认定为欺诈封了号,我们到客服专区反映过多次,本想理论一番,结果发现,客服根本就是个摆设,什么也解决不了,到有冤屈的时候就发现,网易有效的救济途径太少了,想说理却不知道跟谁去理论。现在只能求助论坛,求助各位网友支持了。之前已经有位好心人帮姐姐发过帖子了,非常感谢这位热心人,现在我腾出时间了,想把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希望官方能看到,对这事给个明确解释,也欢迎能与各位网友多交流。

事情简单经过是这样的。

5月30日晚,买方与卖方商量好,用1.15亿购游戏币买一个90级愤怒腰带。实际交易一次完成。交易时卖方提供的腰带没有错,而买方提供的钱却少了一个0。

交易完成后,卖方向买方发了一个表情“ ”。而买方没有任何回应。

之后卖方截图向官方投诉,官方封了买方的号,补偿了卖方的损失。

详情可以参考之前好心人发的帖子http://xyq.netease.com/viewthread.php?tid=3011970

这件事我觉得在法律上完全构不成欺诈,网易怎么会认定为欺诈呢?

首先,来了解一下欺诈的理论知识。关于欺诈《民法通则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具体来讲,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一方主观上有欺诈故意;2.一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3.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诱使对方陷入了一个错误的认识;4.由于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了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其次,我们来看本案例中买家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案件大致经过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十分简单明了,就是买方少给了卖方钱,之后买方未主动补齐,卖方亦未要求买方补齐,之后卖方直接将问题提交到网易官方,官方认定买方欺诈,并封号处理。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例就是属于这种举证形式,官方认定买方构成欺诈,就需要举证证明买方符合欺诈的四个构成要件。

一、主观欺诈故意。买方称其没有欺诈故意,那么官方就需要从其行为中推断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欺诈故意。本案中,买卖双方交易前的聊天记录很简单,就几句话,卖方要以1.15亿卖一个腰带,买方还价1.1亿,卖方不同意,最后达成1.15亿,买方说去凑钱。单就交易前的几句聊天记录来看,买卖双方只是在就合同价款协商,看不出买方有任何欺诈意图。还价的行为只是为了达成交易,而不能说是为了让卖方放松警惕,以备以后少给钱。买方没有任何前科,在众多交易中没有过欺骗行为,这次只是一时失误,事前并没有打算要欺骗卖方,少给钱。卖方或官方都没有给出能够证明买方是故意为之的证据。

二、欺诈行为。这个案例十分简单,行为只有一个,就是买方少给卖方钱。与上一条主观故意类似,单单一个少给钱的行为,并不能说是欺诈的。典型的欺诈行为是故意告诉对方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而本案中,买方双方的交易是公开进行,并没有什么信息是买方知道而卖方无法知道的。就钱数的问题,买卖双方都可以看到,不需要买方告诉卖方,买方也隐瞒不了,卖方未能在交易时注意到钱数少的问题,是自己过失所致,其同意交易并非买方诱使所致。所以欺诈行为,完全构不上。

认定欺诈这四个要件必须是同时满足的,而现在前两个要件都是不满足的,后面的要件也不用细加分析了。

最后,我们来分析下买方在认识到少给钱后未主动退还的行为。本次交易属于买卖合同,买方付钱,卖方给予愤怒腰带。案例中合同协商好的内容是买方给付1.15亿给卖方,卖方交付90的愤怒腰带。合同达成过程双方都是自愿的,都是自己真实的意思。之后就是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按要求交付了愤怒腰带,买方则少支付了价款。即使买方认识到自己没有完全支付,也只能说买方未完成付款义务,并不构成欺诈。此时,卖方可以主张要求买方继续支付,履行付款义务,并且可依据之前的协商过程证明合同的存在。但是本案中,卖方没有明确提出要求买方继续付款。

总之,我觉得这件事官方需要给买方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而不是一句话告诉买方你这个行为就是欺诈,这不免会有指鹿为马的嫌疑。官方如果一直这样强硬行事,我看大家都还是换个游戏玩吧,没准儿哪天一不小心号就被封了,还且你还欲诉无门,欲哭无泪。即使你觉得打官司肯定会赢,你也耗不起。网易有钱,输了官司顶多也就把号还给你,但是你就要来回奔波,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得上网易公司驻地去告,光是机票钱,住宿费你就花不起,更别说律师费等各种费了。所以啊,广大玩家,如果这件事网易没有合理解释就真的要认真考虑下要不要赶紧趁号还没封赶紧转卖了。俗话说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咱们广大玩家以后的处境可要注意了,一定要小心谨慎,万不可有一丝闪失,一失足苦心经营多年的号就没了。

真心希望官方能对这次事件做出明确解释,也不枉玩家多年对梦幻西游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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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22 23:26: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围了个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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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7-22 23:3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封的好,我坚持封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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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7-22 23:3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网易有律师团的,还怕你打官司啊,拖也能拖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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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22 23:35: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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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22 23:3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很明显封的是买方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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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22 23:36: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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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22 23:36: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你是觉得你骗的钱不够蹲监狱就牛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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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7-22 23:36: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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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23:37: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回复 5# 〓师师〓


    这位网友说的极是,本想打官司,就是想到我们只是只小蚂蚁,拖也能把我拖死了,为了一个号的确不值得,那怎么办,只能任由网易独断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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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7-22 23:40: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我只能说网易做了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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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7-22 23:4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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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7-22 23:45: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被封了,就来喊冤?万一让你蒙混过关了,那你会不会把给错的钱给回卖主,别按现在知道不给的后果后,说一定给;我现在要的就是你发现给错钱的时候,第一时间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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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7-22 23:46: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Lz2B想骗人就!直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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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7-22 23:49: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内蒙古
封的好 就算法律约束不了你 道德上你也说不过去 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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