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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某玩家因为卖卡收到的是“赃款” 而被没收的事件 在看看网易最近对藏宝阁的公告:
为方便玩家间交易的便捷和即时,同时保障交易和账号的安全,现对梦幻币公示期做如下调整:
1) 取消梦幻币的公示期。即卖家寄售梦幻币后立即就可以被买家购买。
2) 梦幻币货款设置3天的考察期。即买家购买梦幻币后,货款需要经过3*24小时的考察期才能被卖家使用和提现。处于考察期内的交易货款卖家可以在藏宝阁菜单[我要卖]—[已被订购的物品]页面查询到。买家购买的梦幻币可以立即取出使用。
3)召唤售、道具的公示期维持原有不变。
一个疑问:取消梦幻币的公示期,RMB你可以冻结3天 但是通过藏宝阁交易后的MHB 再在玩家之间流通 这个钱还算赃款么?? 而且梦幻币是流通的 即使是赃款 也许期间被学技能用掉了 也许买包子吃掉了 也许去买了点卡…… 请教网易这些你怎么处理呢??
如果用这些钱去买了系统的点卡 你难不成还把买的点数扣回去?
如果通过藏宝阁交易后 那钱可以正当使用了 那么藏宝阁是不是可以用来洗钱了??
另外请教一下大泡泡 你们帮一些玩家追回的装备 宝宝 物品等东西 是系统复制一份呢?还是从当前拥有该赃物的玩家身上转移到失主身上
[ 本帖最后由 不是绾绾 于 2008-10-24 16:4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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