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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12-7-17 0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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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
高价值物品转移频率控制:
规则内容:
1)高价值物品在被交易流通(含交易、给予、摆摊、商店、拍卖、包装师、家、帮派商人奖励等)的48小时内,不能再次被交易流通。除非是返回给原来的角色(或其绑定小号);
2)在交易流通后48小时内,禁止使用碎石锤。
3)通过藏宝阁买入的装备,若符合高价值标准,则在取出后的24小时内不能再次被交易流通给他人,并且禁止使用碎石锤。
判断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为高价值物品:
1) 装备等级≥120级,且锻炼等级(即宝石镶嵌等级)≥4的武器装备;
2) 锻炼等级(即宝石镶嵌等级)≥6的武器装备。
3) 开服≤90天的服务器,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 装备等级≥60级,且锻炼等级≥3级的武器装备;
(2) 装备等级≥60级,且携带特技的武器装备;
(3) 装备等级≥60级,且开孔数≥1的武器装备;
对这些价值高昂、交易频率较低的物品、召唤兽限制多人互转的频率。即限制高价值的游戏物品在短期(48小时)内出现A交易给B,B交易给C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通过A交易给B,B还给A,A再交易给C的方式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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