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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2-6-3 0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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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北
本帖最后由 赤铭名 于 2012-6-3 04:34 编辑
杀人,有蓄意杀人或过失杀人。
你朋友就是出于过失吧,主动交代了,什么都没事。
我觉得,这也算,诈 ...
021036030 发表于 2012-6-3 03:38
看到了你的回帖,有一定道理,但在主观有意无意的问题上好像还没有解释的很清楚。再看看其他玩家的意见吧。
另外你所说的我的朋友是指买方吧。我如果占在你的角度,乍一看之下可能也会这样认为。因为整篇帖子主要都是我与买方的对话。
但关于这里我想再次澄清一下。在这次事情之前,我与买方完全没有过联系,属于完全的陌生人。
反倒是卖方与我曾有过交流,我的私人消息里至今仍保留着卖方过去曾经发给过我的消息。
要说论朋友的话,卖方可能更符合。
我发帖子也并没有考虑到朋友不朋友的因素。纯粹只是想邀大家来一起品一品这起事件深处蕴含的一些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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