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了,沉了吧
本帖最后由 耳边的旋律 于 2019-6-28 15:25 编辑玩玩而已,和平娱乐。就这样吧,谁也改变不了谁,那么认真干嘛,自己有数就行了。 赶紧占一楼#24 建议逃跑消失,免得年年争年年吵 昵称2355447 发表于 2019-6-27 08:45
大闹天宫卖Boss也是口头,所以大家以后收完钱继续抢,没毛病,反正公共资源对吗?
一个是买断,一个是地下交易,不能混为一谈。大闹都没个乙方 是的,凭什么要拿双方的约定要求第三方? 昵称2355447 发表于 2019-6-27 08:45
大闹天宫卖Boss也是口头,所以大家以后收完钱继续抢,没毛病,反正公共资源对吗?
双方约定约束双方。双方约定不约束第三方。前者违返者是约定的一方,后者第三方不属于约定的任何一方。你这是要故意混淆两者区别啊。一直在说的不是不需要遵守约定,而是买卖双方拿双方约定去约束第三人是否合理。 昵称2355447 发表于 2019-6-27 08:45
大闹天宫卖Boss也是口头,所以大家以后收完钱继续抢,没毛病,反正公共资源对吗?
歪理。大闹天宫副本就两只队伍可以杀,地煞是全区都可以杀。要么杀大闹两只队伍说好,要么杀地煞全区说好。 就事论事,这个地煞原本是被一队点了,稳过了,我出了钱,一队才选择了逃跑,为什么我出钱买来的机会要共享?你自己都举了招投标的例子,自己都没理解好吗?东西现在掌握在招标方一队手里,我去竞价,价高者得,如果没有合适价位,一队就自己享用,凭什么我出钱招标了,一群流氓还要抢?你招投标就出价比我高啊 河马国王 发表于 2019-6-27 09:11
就事论事,这个地煞原本是被一队点了,稳过了,我出了钱,一队才选择了逃跑,为什么我出钱买来的机会要共享 ...
所以不明白你们这种歪理,首先地煞在被杀前属于系统,不属于个人。其次我举例,招11标方是系统,先点上的那队属于即将中标的,不是说我快中标了这标就是我的了,他退出就意味着跟他没关系了,他没有把中标名额转让的权力。 河马国王 发表于 2019-6-27 09:11
就事论事,这个地煞原本是被一队点了,稳过了,我出了钱,一队才选择了逃跑,为什么我出钱买来的机会要共享 ...
我求你买机会了??游戏规则就是谁切入战斗谁杀,你买机会有和我协定?? 昵称2355447 发表于 2019-6-27 09:19
那么请问别人逃跑让你二次点的机会哪里来的?天上掉的?还是系统看到你残疾的手速可怜你白送你的?
1我不杀天地2买的只有逃跑权力,没买其他队伍抢怪的权力3没人逼你买 耳边的旋律 发表于 2019-6-27 09:16
所以不明白你们这种歪理,首先地煞在被杀前属于系统,不属于个人。其次我举例,招11标方是系统,先点上的 ...
呵呵哒,我自己有能力杀掉,现在这个地煞处置权就在我手里,别人花了钱我才跑的,你凭什么用别人花钱买来的机会?还歪理?歪理就是你觍着脸要别人给你买二手地煞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