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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战使用火眼的投票(对斑竹那个选项感觉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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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22:1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安徽
感谢武神坛的斑竹 月影清愁对这次事件的积极处理态度
不过我个人认为他那选项不太合理,所以我自己发动一次投票
希望大家能真实表达自己内心的看法

服战究竟是要胜利重要,还是要公平重要?
还是要公平的胜利重要?

不管怎么说,网易开了这个技能,是不是可以随便用?
还是说网易开的技能都是合理的?这就看结果了

我的帖子也禁止乱骂,并向♂叛逆¢妖王道歉,因为不管是谁先骂的,毕竟我也骂了他

请大家踊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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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5-22 22:20: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S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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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5-22 22:2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不骂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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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5-22 22:23: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为什么反对的票` 100%了
你2007-5-22 22:19  发的帖子  2007-5-22 22:20 就100%了 我不是来捣乱的
你能解释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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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22:24: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请大家踊跃投票
多谢大家支持,无论是什么结果,我都会接受的
还会把这个结果告诉我们区的,
要他们知道外面的人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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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22:2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原帖由 ♂叛逆¢妖王 于 2007-5-22 22:23 发表
为什么反对的票` 100%了
你2007-5-22 22:19  发的帖子  2007-5-22 22:20 就100%了 我不是来捣乱的
你能解释下吗


那只有两个投票的啊,其中还有个是我
如果只有一个投票的,不管他投哪个,都是100%
哪有什么希奇?

所以现在100%是不能算数的,
等投票的人多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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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5-22 22:3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楼主我不是来砸你的场子  我还是相信斑竹的投票
http://xyq.netease.com/viewthrea ... page%3D1&page=8
大家还是来 斑竹的帖子上投票吧
你说斑竹的不合理 你能说的具体点吗 ?
为什么斑竹的不合理 而你的合理呢?

[ 本帖最后由 ♂叛逆¢妖王 于 2007-5-22 2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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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22:37: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回复 #7 ♂叛逆¢妖王 的帖子

因为他的选项第1句是火眼是正常设置,这个很对
但是第2句就是当然可以用或者用了可耻
难道这个没诱导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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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5-22 22:39: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回复 #8 greensword1211 的帖子

关于火眼金睛评论专用贴


关于火眼的争论,似乎很多.我在这里开个投票贴,所有关于火眼的看法,意见以及疑问都可以这里跟贴.
有建议说建议,有理说理,文明跟贴.水贴以及人身攻击贴都会被删除的哦.
斑竹就说了这写啊   好象没多说什么吧  关于你楼上说的 貌似不是斑竹说的  好象是斑竹帖子上 沙发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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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5-22 22:4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火眼花费100活力 去过F战的 基本都会觉得自己的药不够用 与其花费宝贵的活力去识破不知道是不是对手的其他参赛选手 不如花费自己老老实实的做点秘方药 烹饪 什么的 当然决赛阶段有可行性 为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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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23:0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原帖由 ♂叛逆¢妖王 于 2007-5-22 22:39 发表
关于火眼金睛评论专用贴


关于火眼的争论,似乎很多.我在这里开个投票贴,所有关于火眼的看法,意见以及疑问都可以这里跟贴.
有建议说建议,有理说理,文明跟贴.水贴以及人身攻击贴都会被删除的哦.
斑竹就说了 ...


你怎么总喜欢和我争论啊,我都晕了
我说的是那个投票的选项,不是斑竹帖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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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7-5-22 23:07: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我不是喜欢和你争论
你发的帖子我有权 讨论 和发表我的意见看法吧???

[ 本帖最后由 ♂叛逆¢妖王 于 2007-5-22 2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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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7-5-22 23:25: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我不发表看法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120 秒,请不要灌水!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120 秒,请不要灌水!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120 秒,请不要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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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5-22 23:30: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旁观不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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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7-5-23 06:37: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回复 #14 去留无意 的帖子

自己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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