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乱序.
给在我家寄住了大半年却只知道吃软饭的沈公子: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呸呸,重新来,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你可以选择继续睡觉或者火烧屋顶,没关系,真的!反正我也不会回去了,如果真出点什么伤害事故,你放心,周围好心的邻居会帮你办理好后事的。千万不要太想我哦!如果你要来找我,你放心——放一千亿万颗心,你绝对找不到我的,因为我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呸呸,重新来,因为我已经到了一个你绝对找不到的地方。
未央
未央此刻只想挖一个洞钻下去。
老实说,她曾经不止一次幻想过两个重逢的情景——譬如——
断桥头上,她站在那里。落英缤纷,香草十里漫香。他轻轻呼唤她的名字,然后她回头,接着两个人抱在一起。
或者——
市集间巧遇,无意中回眸,自此,目光再也无法游弋。
要不然——
她被人追赶着,他像天神一般出现倒她的跟前,救下了她。
好吧,世间有无数种重逢的方法,可以凄惨,可以唯美,可以温馨,但是——绝对绝对不是现在这种情况。
她是被追赶了,只是被一群疯狗追得面如死灰。
他是和她无意之中回眸了,很幸运地亲眼目睹了她被狗追的全过程。
她和他是抱在了一起,只不过他是被迫的,因为是她自己冲上去撞到他,然后再差和土地亲密接触之前被抱住了。
凄惨?是啦,她是被狗追得很凄惨!
唯美?他笑得是很邪魅,笑得她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当然,得扣除如今她的一头乱发还有那满是尘土的衣衫。
温馨?她都抖成这副样子了,你还要求温馨?有没有一点道德良知?
未央死死钻入他的怀中,连头都不敢抬起来,死命地圈住他的腰,生怕他逃了似的。
“快,快快,赶走它们。”
沈陌低头看了一眼未央,然后,以极其冰冷的视线扫过眼前的野狗,“来人,把这群野狗全部抓起来红烧。”
“不要。”未央在他怀中闷声到。
“不要?”
“赶走他们就好啦,它们只是饿到了,才会抢我买来的食物的,这时这些是要给小玥和楚泽补身体的,不能给他们——”未央小小声地道。
“重点。”
“哦,重点。重点就是,你让你手下的人给他们点东西吃,把他们赶跑就好了。”
沈陌皱着眉头,有些不大情愿,但仍旧是下了命令,“赶走,喂饱它们。”
“是,主子。”跟在他后面的侍卫们立刻上前来把狗赶跑,只是它们还是很好奇这个在主上怀中的女子究竟是哪个人物?竟敢对主上说“不要”,还下命令?最稀奇的是主上竟然听她的话。
幻觉!一定是幻觉!
他身后的影子侍卫们全部都自觉地隐到暗处去了,只留下他们两个。
两个人都沉默着,直到刮来一阵清风,那红粉的桃花稀稀落落地飘落,埋了一地的相思。
“你抱够了没有?”未央的头顶上传来冷冷的话语。
未央暗地里甜甜一笑,故意道,“没有。”
好吧,她爱抱就抱吧,反正他又不会少块肉,占尽便宜的人可是他。
“你算准了我拿你没辙是么?”他的面容有些苦涩,“这十八年来,你可曾想过我?”怀中传来低低的窃笑,他面色微红,有些窘迫,“你敢笑?”
“没有啦,我只是很开心,很开心——能再见到你真好。”
一句话,竟然让沈陌顷刻间乐得天旋地转。罢了!不甘心也好,生气也好,什么都比不上她,只要她在他身边,他还计较什么呢?什么时候,他也变得这么好说话了?原来,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没骨气的为情臣服的普通男人。
“跟我走。”沈陌一把横抱起未央。
“啊?去哪里?我还要回合欢楼。喂喂,放开我啦,你这只霸道的狼!”未央轻声不满地抗议,“我自己回走的。”
“是啊,你不只会走,还会逃呢。”沈陌故作受伤的眼神让未央颇感心疼,果然,立刻就温顺下来了,“那,你派人把这个送到合欢楼去。”未央从衣襟中拿出一包东西,沈陌停下来,静静凝视着怀中的未央。
“珞玥——是我们的女儿?”声音略有些沙哑,其中夹杂着复杂的情感。
未央有些心虚的别开眼,“我也是离开后才知道的嘛——”
他心疼地看着未央,欲言又止,旋即唤出侍卫,让人把那包东西带去合欢楼。
他看着怀中的未央,温柔而坚决地说,“你的一辈子,都是我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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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画三·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