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月影清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火眼金睛评论专用贴

 关闭 [复制链接]
106
发表于 2007-5-22 22:04: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原帖由 sunsunlove951 于 2007-5-22 21:59 发表

我很期待下次你们的女儿村(娟一娟)的精彩表现.


是啊,如果下次你们不敢用,
那就是说明你们自己承认这样做是不妥当的,那么被鄙视就别抱屈
如果你下次继续用,那么我很佩服你们,去替你们祝贺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发表于 2007-5-22 22:07: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原帖由 greensword1211 于 2007-5-22 22:01 发表


你觉得这个选项怎么样?
1.服战可以使用火眼
2.服战不能使用火眼

这两个选项比斑竹那两个选项怎么样?
另外,也不只他一个的意见吧

呵呵``难道学了 5J火眼就这样浪费了吗?  我们先别讨论识破变身 有没有素质 是不是小人.
学5J火眼是干什么用的  不光是 帮站 比武  我想服战是代表整个服务器的荣誉吧 归根到底就是 赢.
那么 想赢对方 识破也算是种战术吧?  
这才是学火眼的真正的用处吧  如果感觉我说的有错误  可以提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
发表于 2007-5-22 22:08: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原帖由 ♂叛逆¢妖王 于 2007-5-22 22:03 发表
斑竹发这个帖子 ``不是针对 灵岩 " 关于火眼金睛评论专用贴"
看好标题


我那两个选项是针对灵岩的吗?好象也不是吧
但是让大家说说谁的选项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
发表于 2007-5-22 22:11: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弱弱的发表一下#17

我想问一下```被识破的那区的代表是不是第一次参加服战啊```

所以想不进休息室```到武神坛逛一下``留个纪念``而就在服战准备开始时才进休息室``而在此时被别人识破`````

如果不是的话```那当我这个贴子没发过```也不必回我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发表于 2007-5-22 22:12: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个人有个人的看法.
还是那句话勒.
变身为了增加自己属性.
火眼则是间接保护自己.
应该没什么该值得鄙视的地方吧.?

额,闪勒.继续跑环去.
那个喜欢研究我是不是有大号的人....你继续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1
发表于 2007-5-22 22:12: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原帖由 greensword1211 于 2007-5-22 22:08 发表


我那两个选项是针对灵岩的吗?好象也不是吧
但是让大家说说谁的选项合适?

我说的不是只那两个什么 选项
我是对97   101楼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2
发表于 2007-5-22 22:1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原帖由 <i>云的诉说</i> 于 2007-5-22 20:56 发表<br />
我觉得服战对于变身的保护,是做的比较到位的,不能提前知道对手,当然大家落得留个好印象,犯不着去冒天下之大不韪破了对方,现在提前知道对手,所以设置了休息室保护你,自己不利用,我不知道该怎么说<img src="images/smilies/14.gif" smilieid="9" border="0" alt="" />或许是第一次 ...
<br />
好一个子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你自己都不希望被人识破,却去识破别人,强悍,呵呵,这逻辑,当我没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3
发表于 2007-5-22 22:21: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原帖由 twh543002 于 2007-5-22 22:11 发表
我想问一下```被识破的那区的代表是不是第一次参加服战啊```

所以想不进休息室```到武神坛逛一下``留个纪念``而就在服战准备开始时才进休息室``而在此时被别人识破`````

如果不是的话```那当我这 ...


不是第一次参加服战,但是因为以前没遇到过这事,所以第一次遇到心就懵了
请这个朋友去我的帖子投个票吧
http://xyq.netease.com/viewthread.php?tid=261170&extra=page%3D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4
发表于 2007-5-22 22:22: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回复 #113 greensword1211 的帖子

你的贴```SOFA就是我的

第一个投票的人也是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发表于 2007-5-22 22:2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回复 #114 twh543002 的帖子

谢谢你的支持,也祝明秀的下次心想事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6
发表于 2007-5-22 22:37: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原帖由 冰づ绿茶 于 2007-5-22 22:19 发表
<br />
好一个子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你自己都不希望被人识破,却去识破别人,强悍,呵呵,这逻辑,当我没说!

不知道阁下有没有仔细看完这个帖子有没有仔细看我的所有回复断章取义甚至主观臆断,都是要不得的

我去识破别人了吗 我只说了,别人识破,站在对方角度,我不会去谴责什么

以后阁下回帖,请先看明白怎么回事要是懒得看,也可以直接询问的不耻下问是美德啊

睡觉去了,充足睡眠是美容的最佳途径各位继续,888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7
发表于 2007-5-22 22:5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所谓开了火眼就到处能用的说法,本身就不很妥当。
路上随便破别人变身,是场合不对,需要鄙视,这是公认的。
服战也是种场合,并且是大场合,不同的场合本身就需要不同的规则,目前网易没有在服战做相应规定,只能说目前规则允许,并不代表本身服战对手变身的行为是合理的。
这么多服务器参加服战,都11联了,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破对手变身的事情。是没人想到这个办法吗?未必,可能大家都觉得不太妥当吧。
服战的战术千变万化,何必在这方面动脑筋呢?说这个也属于战术的朋友,你的思维是不是太过狭小呢?
WY开服战的本意是给高手一个展示自己和切磋的平台,当然商业利益就不说了。无论是从展示的角度还是切磋的角度,识破别人变身的行为都很不妥当。你想展示的就是破坏吗?还有,打个不很恰当的比方,两个武林高手比武,你想的就是如何破坏对手的武器吗?你应该破坏的是对手的招式,而不是武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8
发表于 2007-5-22 23:06: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有用!要不设置它做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发表于 2007-5-22 23:2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原帖由 floyd666 于 2007-5-22 22:54 发表
所谓开了火眼就到处能用的说法,本身就不很妥当。
路上随便破别人变身,是场合不对,需要鄙视,这是公认的。
服战也是种场合,并且是大场合,不同的场合本身就需要不同的规则,目前网易没有在服战做相应规定, ...


  招式包括武器

越说越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0
发表于 2007-5-22 23:39: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别人学火眼的还要花宝贵的剧情点呢  每次也都要消耗体力的~也不是白用啊 为什么不能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