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木の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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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 前世今生之千世情 更新至 第6页 88楼 ~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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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1:13: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原帖由 ′维以不永伤。 于 2010-6-1 09:19 发表
人生难得一次一见钟情,遇见后便万劫不复



有多少人会勇敢追寻所谓的一见钟情,我想,如果是他,我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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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5:0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原帖由 木の樱 于 2010-6-1 11:13 发表



有多少人会勇敢追寻所谓的一见钟情,我想,如果是他,我敢。




恩,岂飞蛾扑火之可逆.不过我扑过了,也死 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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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5:1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俺竟然打了个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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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5:31: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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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7:51: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原帖由 ′维以不永伤。 于 2010-6-1 15:09 发表




恩,岂飞蛾扑火之可逆.不过我扑过了,也死 过了.


其实我也死过了 不过现在我还在继续扑火,也许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明知道结局是什么还是会去扑火 与飞蛾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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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22:2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狐 第四章

采药是繁尘的生计,采好药卖给镇上的药铺,或者卖给收集草药的药商,有时也会自己挑到集市上去卖。

能够猜到的,不过是白芷地黄之类。他说他那天在山崖边上看到好大一株灵芝,他从未见过那么大的灵芝,采得到的话一定能卖很多钱。单拿山崖太滑,他一脚摔下去,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那里的确有一株灵芝,在我七百岁的时候就看到了它,准备等我修到一千岁时拿它来增长功力。还在它周边设下法界,不让谁碰触——哦,我的繁尘,他居然看上了我的灵芝,一定是我的法界将他弹下山崖。

他摔下去的时候那么疼,衣服都破了,居然是我的原因,我懊恼又沮丧,又愧疚,我说:“我去帮你摘。”

他看我,“你行吗?”

“你忘了我从小住在山里吗?”我对他眨眨眼,“这点小事,难不倒我呢!”

简直不会比呼吸更难。

我轻而易举地采到了留了一百年的灵芝,再顺便摘了几株百年大小的人参与茯苓,包了整整一包袱。当这个包袱在繁尘面前打开的时候,繁尘惊呆了。回过神来之后,他做了一件事。
他抱住了我。

抱住我,在屋子里转了起来。我的裙摆哗啦啦飞扬,我的头发也快被弄乱了,然后,他低下头,嘴唇落在我的嘴唇上。

我好像就是在那一刻停止了呼吸。

什么,什么都不存在了。

我从来不知道,人的嘴唇,可以做这样的事,人的身体,可以做这样的事。我喜欢繁尘,有时会忍不住摸摸他的头发他的脸,但,再也没有更进一步的亲密,我以为两个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已经是最大的亲密。

我只是只傻狐啊,我不知道人类的亲密,可以这样美。


[ 本帖最后由 木の樱 于 2010-12-20 00: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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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0:57: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恩恩 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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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4:09: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情不自禁的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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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5:22: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南
我帮你顶一下贴,我顶!!!

[ 本帖最后由 七年之痒。 于 2010-6-3 03: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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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20:30: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狐 第五章

那株灵芝卖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钱。

据说镇上最大的药铺也买不起,但繁尘说如果可以让他再跟药铺师傅学医,钱可以少一点。

本来说把破房子翻新另盖一座,但是既然繁尘在集镇学医,来回跑总是不方便,于是繁尘就在药铺边上买了一个小院子。

早上繁尘吃过早饭去药铺,中饭在药铺吃,晚上再回来。一天一天,我只有早晚可以见到他,集镇虽然热闹但不是我感兴趣的。我去药铺找他,他辛苦地上下跑,光洁的额头又是一层细汗。

为什么,我的繁尘为什么还是这么辛苦?

“因为要早点学会医术啊。”繁尘说,“到时候就好了。”

原来只是如此?其实也很简单。我略施小术,开了他脑中灵窍,令他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很快超过了原来的师傅。过了一阵,他已经是镇上最有名的大夫了。他很是开心,又过了一阵,他说要带我去京城。

哦。京城,当初木雪带我去的就说京城。我对那个地方没什么好印象,人太多太挤。声气浑浊。

可是繁尘说他医术精进,要找大的天地施展拳脚。他一脸兴奋,脸上微微发着光。就冲他这样的神采,我也不忍扫他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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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20:3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看到我们家石头的大名了。

跟踪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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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の樱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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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23:35: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又是板凳,LSD你给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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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23:44: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原帖由 Tracyべ●T 于 2010-6-2 23:35 发表
又是板凳,LSD你给我下来



弱弱的告诉小T 其实樱的沙发一向都没人坐的 因为我从不给所谓的沙发给分... 也或许因为....  文不够精彩吧 别人不想坐沙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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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0-6-3 09:20: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狐 第六章

繁尘的理想是当御医。

给天下最尊贵的人看病,做天下最贵的大夫。

他这样说的时候我觉得他好有抱负,当然支持他。但医术虽好,可惜“出身低微”,虽然他给自己取了个“百里无病”这样又好听又气派的名字,虽然多方奔波,把当初那批药材卖来的钱花得所剩无几,仍然没有成功,他有些沮丧,但我安慰他:“没事。大不了我们再回小房子。”

“不,木樱,我已经出来了,就再也不会回那个破房子里了。”繁尘说,他牵着我的手,带我看街上,“你看,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人走路,有人坐轿,有人抬轿,有人骑马,有人牵马。世上的人是不同的,但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嗯,这话是不错啦。但我不知道谁管当不当御医这回事。如果知道的话,我直接附他的身,让他准了繁尘进宫就是。

不过我的繁尘是大丈夫,他仍然在努力打通关节,一天,他满面喜色地回来告诉我:“有路子了!”

我也替他高兴,忙问:“是谁?”

“寿阳公主。她是皇上最宠爱的女儿,有她的一句话,事情自然成。”繁尘兴致极好,第二天沐浴更衣,换上一袭白衣,去寿阳公主府。我在门边送他,看他白衣飘飘如一树梨花盛放,真耀眼啊,我的繁尘。

那一整天繁尘都没有回来,我正等得焦躁,门上忽然有人送来一封信,是繁尘的笔记,说他要在公主那儿耽搁两天,我这才放了心。

心放下了,无趣也袭来了。他是我在人世间唯一的快乐,除了和他在一起。我对这个人间提不起丝毫兴趣。我无聊地上街去买米,黄昏时候街上越发热闹,许多人手里提着灯,原来今天是七夕,人们都到源江河去放水灯。

夜幕暗下来时,头顶一带银河显现出来。我本来不想凑这样的热闹,但想到我只一天不见繁尘,就这样惴惴难安,而织女一年不见牛郎,一定更加思念吧?于是我也买了只灯,跟着人流去放。

源江河将整个京都一分为二,南面是内城,北面 是外城。内城里住的都是王公大臣,内城之中的禁城里住着皇帝和他的妻子们,外城则是平民百姓。繁尘说的对,人跟人真是不一样的,一样是放水灯,一样是在同一条河里放水灯。但河对面的花灯,远远比这边精致,而且对面隐隐有笙歌飘来,趁着轻风和约,很是动听。

河这边的人说是放灯,更多的,还是欣赏羡慕对岸的贵人吧。

活得再华贵,也不过几十年性命。永生的我没有兴趣羡慕他们,但是目光落到对面一座高楼上时,我的心里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很熟悉。

从前我在窝里修行,木雪从人世回来看我,她还没有到窝前,我就能感觉得到。

就是这种感觉。

难道,木雪还在京城?

距离那一次她带我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两百年了啊,两百年,她还没有厌倦这个地方?她一直是十年便换一处的呀!

我又是诧异,又是惊喜,假若木雪真的在这里你,我就不会这么无趣了。

我飞身去对岸,在河面带起一阵微风,没有人会发觉。不过木雪一定会知道,就像我能感觉到她一样,她一定能感觉到我。我们在同一个窝里生活了几百年。

那熟悉的感觉牵引着我,我在高楼的窗畔落住身形,轻轻推开了窗子。

窗子里窸窸窣窣的衣履之声刚刚退去,最后一个退出去的人关上房门,我的足尖刚好落在屋子里。

屋子里华灯绚烂,刺着深红浅白牡丹的屏风前,一个女子倚案而坐,笑吟吟地看着我。她的眼睛仍然比秋水还要明亮,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起,那是怎么也脱不去的狐形,十二万分的妖媚。

是的,这叫妖媚。这也是木雪教我的。她拿团扇遮住半张脸,只一双弯弯笑眼露出来,回眸一笑。

“你怎么来了?”木雪懒洋洋无限风情,仍然是女人中的女人,狐狸中的狐狸,“都不知道在外面先等会儿,人险些没走完。”

“我知道你有法子嘛。”我靠过去,不自觉地变成狐,蹭了蹭她的肩。

她笑着打开我,“快走开,毛都沾到我身上来了。”

“你也有毛啊,你也变回原形嘛。”

“傻子,做狐怎及做人快乐?”

这话说的我脸上一红,做人的快乐,我的确领略过。

我的神情没逃过木雪的眼,她“咦”了一声:“谁帮你开窍了。”

“是个男人。”我也不瞒她,“一个很美很美的男人。”

木雪笑了,“说到美男子,今晚我这里倒真有一个。老实说我在这世上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生得这么好的男人。木樱,今夜让你开开眼。”

“哼哼,再好也比不上我的繁尘。”我懒得变回人形,只化作一只猫,伏在木雪膝上。

“看了你就知道了。”木雪笑着一击掌,方才退出去的人们进来,先是一组乐人,他们在角落坐下。接着几个年轻的男子,个个生得风流俊秀,虽然比不起繁尘,但也比大部分人好看上很多,木雪含笑的眼睛仍然停在门口,门口最后一个人进来。

他一身白衣,乌发挽起,我在他微微柔亮的肌肤上看到了明月才有的清辉,挺直的鼻梁如同我居住了近千载的山峦。

繁尘,居然是我的繁尘,我诧异极了,这真是太巧了。

“无病,”木雪唤他,“坐到我身边来。”

“是,公主。”他温和又优雅地坐下来。

“抱抱我的猫吧。”木雪笑着说,“它是不是很可爱?”

“物如其人,公主的猫,自然如公主一般令人爱慕。”他说话这样文气,又有礼。真不愧是我的繁尘啊。他从木雪手上接过我,修长的手指抚过我的头,食指边缘有一道小伤疤,那是以前采药时留下来的。

木雪的收轻轻覆上他的手背,眼角有一丝丝的笑,“无病真会说话。”

他嘴角低低一笑,抬起眼帘望了木雪一样,又很快收回去,灯光照在他白皙如玉的脸上,仿佛有淡淡红晕。他悄悄握住木雪的手。

两个人的手,都在我身上。

我扭着头,看到木雪的指尖轻轻滑过他的手背。

那一刹那我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明白。脑子里像是有一道光掠过,可还不等我看清,光就消失了。

我浑浑噩噩的,变成了一只呆头呆脑的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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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1:31: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又一个负心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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