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4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0-9-10 02:02: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四十二
还是凌云公事?好大的帽子。本就不多的热情越发冷漠:“这是我私人义务搞的,从未拿过半文报酬,和所谓的凌云公事有什么关系?”咬着牙一字字道,“不满意的自己写好了,我可从未说过自己便是凌云代表。”
我只代表我个人,从前说过,现在也不惮再说一次。
我这么渺小的下民可不是伟光正可以代表你代表大家代表天下。
家事国事天下事,老子只管自己事。
这样的自我宣言狠狠地撞上了小小龙种的正道公理:“你那名字是什么?你写的是凌云殿整个的事,那就是公事。实力应该是最高标准,人品没有衡定性。不好一丝是目前凌云第一魔龙宫,你不提他,别人会评价你的私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