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
是的,我非草木,怎会无情...
看着一个坚强的男子跪在你的面前,看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卑躬屈膝的抱着你流泪,你能决绝吗?只是此刻我真的很平静,因为我只是单纯的想要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往昔的温柔一幕幕,可却物是人非事事休...
是的,我动容了...
双手用力的扯着他的衣衫,往上、用力的拥抱...似乎要将所有的力气都放在这个拥抱之上。此时,只是感觉到很沉重,真的,他全身的力量都靠在我的肩上...
当这么一个男儿就这样为我而挽留而流泪,我决定给我们一个机会、一个打开心扉的机会、一个释怀的机会...
............................................................万能分割线....................................................................
当然这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空白,我已经无力回想,只是经历过太多,我们也不能承受太多了....
我们就这么平静的在凳子上静静的坐了很久,除了风佛过、人路过、小鸟掠过...倒真的什么言语也没有。只有当天慢慢的开始黑下来,路灯初上,仿佛这一刻只剩下我们的世界里突然被这灯照耀的无所存匿,如此透彻。是的,这样的我们终究不会有什么头绪,我缓缓的动了动已经很久没有说话的双唇,有点艰难,肉与肉黏在一起的的感觉,确实还是有点痛。只是这痛不如心上的伤痛,倒也无关大碍。
“说说看吧。”
还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我以为我仍然不会得到答案,我以为她说的确实是事实。可在这一瞬间,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淡淡的开始叙述着这有关他与她的过去。
“我很早就出来工作了,那时候很小吧,只记得16、7岁的年龄。开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混迹,在一个酒吧里找到了一份当DJ得工作,虽然每天工作到很晚,但自己在播放室里倒也舒服,薪酬倒也过得去。”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
“她,就是早上你见到得她。当时在酒吧里当服务员,比我大很多,但我倒跟他们不多话,只是下班后偶尔一起吃夜宵。就这样一来二去,就开始熟络起来,但也仅仅限于同事的关系。我只把她看成一个大姐姐,无他。我们就这样相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我们这行的,每天都喝很多酒,很多客人都会请人送酒给我们喝,当DJ的免不了。自然也就只能喝,所以基本上,下班时基本都是不大清醒的,醉醺醺的睡到第二天再上班。”
听着他叙述着这些过去,我在心痛...现在的他安安分分的在公司工作,很难让我联想到过去的DJ,根本沾不着边。
“ 后来,她对我越来越好,经常到播放室找我,给我拿酒,把客人要的歌曲单给我,也就熟络了起来。有一天,纠缠她的一个男人来找她,她叫我帮他赶走他。我就喊同事一起把他打了一下,后来那人就走了,这事也不了了之。我很坏对吧?”突然的问话,有点让我反应不过来。没等到我的回答,他继续说了下去...
“有一天,我喝了很多,头痛欲裂的就回去宿舍睡了。也不知道怎么着,她问人找到我的宿舍。后面发生什么事情我也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第二天起来,我也是头痛得很,宿舍也只有我。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是在一个月后,她跑过来找我,说有了我的孩子。”
听完这一句,我越发的沉默了,是的我是一个聆听者,我要的是一个局外人的身份。
“听她这一句,我就傻了,我完全不明白发生什么情况。我只记得她有一天曾经找够我,其余的我一无所知,那天我以为我会醉死的。全身无力...可是我还是因为这一句,就相信了,那时候的我对这样的事情一无所知,更不知道怎么发生了,毕竟我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个事。但既然她都说是我的,难道我能否认吗?一个女孩子突然对你这么说,那个时候我已经不知所措了。真的,我才17岁,她让我给钱不要了这孩子,我也只能乖乖的给她钱。但那事以后,她就开始纠缠我了...要我负责,我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的人,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我的孩子。”
或许我真的没有办法明白,为什么不去验DNA呢?为什么不做亲子鉴定呢?而后我提出了这个疑问。
“假若是现在,我会这么做。可是17岁的我真的乱了,只知道她说是我的就是我的。因为连我自己也不敢肯定。”轻轻的他吸了一口气,我完全感觉得到,就连他轻微的呼吸...
“后来呢?”我接着问。
“后来,我负起了我所谓的责任。无他法的,我们住在一起,我所有的薪水也从这个时候开始全数入她的袋子了。那个时候我抽烟抽的很凶。她也从未过问。每月出了薪水,她只留给我车子加油的费用和买烟给我,别的什么也不给。”
我似乎理解了他身体这么消瘦的原因...
................................................................待续.......................................................................
欲知后情,请留意更新...
[ 本帖最后由 魅影嫣衣 于 2010-2-7 15:29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