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嫣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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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论坛第一红贴【我的JP婚姻】(完结)我敢写,就不怕你们骂!结束P30页4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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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09-1-5 13:43: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辽宁
潜水了几个月
觉得是时候出来了
楼主写得很真实
网络是网络,现实是现实
当初你就不应该给他QQ和手机号
我向来就是从来不在寝室里谈论游戏,在游戏里不和好友聊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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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楼主| 发表于 2009-1-5 13:44: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辽宁

完结了。


完结篇。
申请离婚是最近的事情了。
12月末,所以记得比较清楚。
12月29号确认离婚的好像。
反正是在元旦之前,其实我本来想最后再捞一把把房子也捞过来的。
QQ的对话也很有意思。但是房子是风买的,我跟风还是不错的,当卖他个面子,挂满了体力吧房子转让了。其中过节也不多说。有意思的是,他居然和我说:“我2012年结婚,你来么?”
我说你结婚,我去干嘛?
有意思。
之后拒绝和他讲话。
离婚确认,解将军,一切的速度都很快。
再来,就出现了开篇的一幕。
我把他的一切资料全部删除。
连我的结拜橘梗店老板听我语音和他说我都删了之后也笑说我真狠。
我也笑笑,变态年年有,自己遇到就倒霉了说。
还记得另外一个朋友听说我离婚之后瞪大了眼睛问我:“ 他给你改名了,你要和他离婚?”
我说笑话,谁规定的,给我改名就不可以离婚?
真结婚了还能离婚呢,人家朱玲玲嫁了27年还不是照旧?
我又不是名人,也不是厉害人,只是一个玩游戏的小小学生。
我有我的悲欢离合,有我的无奈与幸福。
终于吧这篇东西写完了。
争议和支持一样多。
大骂我不是东西的有之,但我不在乎。
谢谢你们的支持。
希望越来越少的女人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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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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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09-1-5 13:48: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你的chu女mo吗?   我觉得楼主写日志没错  可是我看是炒作吧     处处透着假虚伪?  你说那个男人恶心 为什么还要  要他的钱?  还是仅仅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希望被男人宠也需要看看自己 几斤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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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丝妮、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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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09-1-5 13:48: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我的话,自己喜欢的男人对我说那些话肯定很开心,很高兴。
换成不喜欢的男人说那种话那就会觉非常的恶心,很烦。
而且之后随便这个男人说什么做什么都看不顺眼。
我想跟LZ对那人的感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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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09-1-5 13:5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楼主又没错,难道只准被骗了委屈来哭诉时你们再说下楼主太单纯了真傻.....的才平衡么

你们那心理也只能看人家吃亏上当见不得人家好好的都是清高的

那人动机不单纯在先.坚决顶楼主 如果那人动机单纯我想楼主也不至于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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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09-1-5 13:54: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我也遇见了个BT
自己有女朋友 还天天追着我说爱我
我这人,要么你别说送东西给我,要么就自觉送来. 那BT开始说买一对夫妻号然后把女 号送我...(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啥样).我就说好额....结果,他只买了男号.我一郁闷就自己买了女 号和他离婚,把女号丢着卖东西 后来他老缠我.说要现实见我我脑袋又没坏
我朋友都和我说他就BT...事实上,我也发现他就一BT....,我就直接不理他了  买的那个女号是个DF,DF新FF出来后<这时候我已经很久没理他了...>这BT还厚脸皮...发消息说,我爱你 然后说句..你DF又不玩了..送我吧.. 不过我没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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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09-1-5 13:5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云南
我不觉得楼主有多过分
她是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已
对于那变态男,只能说是他损失了诱饵,而没有钓到鱼。
或者怎么说?偷鸡不成反食把米?
谩骂楼主的些,我想请问你们,你们觉得楼主既然收了他的钱,那该怎样才好呢?献出@#¥,让大家都可怜她了,才觉得她受骗了,才劝她当初不该?
或许是不该要那男人的钱,但是确实是那男人硬给的,他是有目的的,只是没有上当而已。既然走错了前一步,后一步及时防范不至于上当,这不是多大个错误!
看人要看本质的,楼主自己有勇气写出这段经历,必定知道要接受读者的批评。况且她没有主动去损害他。而那BT男,是个什么本质?大家不要掉到“钱”这个字眼,看到接受了钱,接受了所谓的恩惠,而没有报恩的人,就是坏人
    本质 本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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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09-1-5 13:55: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楼主写的这么好,有另类意见的请等楼主写完再发表,谢谢

别影响了她的忠实fans啊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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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09-1-5 13:56: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辽宁
再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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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09-1-5 14:00: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楼主很现实啊   这社会适者生存。。。

顶完你了,没复习了得去考试了

加油楼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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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楼主| 发表于 2009-1-5 14:0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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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09-1-5 14:03: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没觉得楼主有多错,不过有点小贪哈哈!贪心是人的本性,反正这种贪也没伤害别人,是别人非要给的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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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09-1-5 14:08: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喜欢“人不欠我,我不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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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09-1-5 14:1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对自己不喜欢的人,这样做,就是觉得很烦很恶心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同样的话同样的事就不一样了啊

既然被恶心到了,花他点钱也不过分,谁让他装。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就不愿意花他的钱了,会帮他省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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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09-1-5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看完了,虽然我还是不同意LZ的观点看法,但是每个人的想法都有不同吧·只能说祝LZ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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