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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章就回复了,并没看大家的回复.现在看了下,再来做评论:
楼主把故事写在这,是留给自己的回忆与纪念.~ 这种事我也做过.并且还没像她那样写成小说.如果说诽谤,我更有诽谤的嫌疑 .同样的.我的帖子被我帖中的那位看到了.但黄泉.他却跟你不同.他指出了我在帖子里没写的事,他没装不认识我,更没拿言语攻击我.! 尽管我跟他毫无关系了3个月,!我很感谢他没有过多的指责我,也感谢他说希望我能开心.所以3个月后的那天我豁然了,也没那么思念了.~我想我可以像对普通人一样对待他了.~方法不同,他做到了让我感谢他,用普通心对他.而不是把爱转为恨.把陌生转为陌生到另人害怕.! .而你的做法可能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
人因该大度. .就算真不认识了,也请谦让一下.毕竟,没放下那段感情的不是你. .
[ 本帖最后由 ◆゛傷情.\ 于 2007-2-11 00:2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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