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332|回复: 1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当今梦幻人民最讨厌的几类人,欢迎补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02:2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广东
1.学火眼金睛的有事没事爱破别人变身的。
2.卖东西的人——什么都让别人带价的。出价低了骂你SB出价高了暗自窃喜。
3.把你当SB新手——想用泡泡5000W卖你说能进阶成超级泡泡然后能卖3000R的。
4.一进队伍——挂机不加血不加蓝还不看号的。
5.感情骗子——我把你当朋友你居然想操我?
6.想不出来了你们补充吧
收藏收藏1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赞赞(0)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2
发表于 2016-4-11 16:4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小手一抖,积分到手,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1
发表于 2016-4-11 16:34: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奥本 发表于 2016-4-11 09:48
小手一抖,积分到手,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然后你会被他操一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发表于 2016-4-11 16:14: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最讨厌装逼,有175没什么好装逼,我只是不想鸟你,我109,没大号怎么了,我有的是好友,你一个175又怎么了,我好友一队伍175,不是怕你要杀我,只是怕麻烦到好友,反正我有人罩,井水不犯河水别惹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9
发表于 2016-4-11 16:11: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我五开变的大海龟和树妖,路过两次驿站全被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8
发表于 2016-4-11 16:04: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辽宁
最讨厌喊Q1队长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发表于 2016-4-11 14:53: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内蒙古
今天借个10W, 明天20W  反正就是光借不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发表于 2016-4-11 14:38: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为了升级,到处游走,见贴就顶,字数得够,纯属路过,不要介意,经验到手,立马飘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发表于 2016-4-11 14:06: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不听话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发表于 2016-4-11 14:00: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bbiu爱爱爱 发表于 2016-4-11 10:05
歧视没染色没锦衣的杂碎

5开染什么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发表于 2016-4-11 13:50: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黑龙江
人都是这个样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2
发表于 2016-4-11 13:43: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一美女在ATM机取400元吐出4000元,银行叫美女还钱。之后银行收到这位美女一封回信,内容如下: 1、请在我规定的时间到我家来取,时间是早上7点到8点,晚上7点到9点,其他时间我要上班和休息。 2、到我家后请在过道口取号,然后在楼梯间蹲着等待叫号,请在我家门口黄线外等待。 3、请提供你的有效证件,在我奶奶那里领取申请表,填好后签名,盖公章,我会对比你们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会叫你回去重新盖。 4、你要是要问我取了多少钱,对不起,请支付查询费,一笔2元。 5、提供你的单位证明,委托书等资料。(注意这个“等”字,到时候突然想起还需要什么,你自己回去拿。) 6、手续全部完成后,请交纳取款手续费,每笔4元,然后留下TEL号码,我会把资料提交到我老公那里审批,20个工作日,到我家领取。当然,来领取时请重复1、2、3步骤。 请大家自觉呼吁,鄙视银行霸王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1
发表于 2016-4-11 13:30: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小手一抖,积分到手,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00
发表于 2016-4-11 13:21: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9
发表于 2016-4-11 13:17: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我最烦的事,以前玩的一个好朋友关系挺好。有次上线借钱,别管多少直接扔他了。第二次也这样扔他了。后来一个礼拜都这样。上线借钱,借了就下。果断删了。他说打宝宝,让他发我看还不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