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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员买泡泡和288卖罗汉有看法争议的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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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7:3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湖南
本帖最后由 倚楼ぃ听风雨 于 2012-5-19 18:31 编辑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看不懂的我举个列子:捡钱。别人自己的过失丢了钱,你捡到了不归还,这是违法的吗。
答案是;
看根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些认为通过一些意外获取巨额利益,对他人造成损失是合理的,请问,你道德观何在?或者你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个小人。
当然,梦幻这款游戏毕竟是虚拟的。这游戏本身也补怎么支持律法,程序员有程序员的考虑,假如真的每件都帮找回的话,他们也就没空闲日子了

15楼说对了,就算现实2家公司竞争,一家被坑了,这都是合法的,我也没强调梦幻程序员一定要帮每件都要找回。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太多了。还且会被利用。
像15楼说的,作为看客。这是道德问题!
我要强调的是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些认为通过一些意外获取利益,并对他人造成损失是合理的!
那么请问:  你的道德观何在,你小学的思想品德老师是不是死的早了,还是你的生活环境根本没告诉你这个。
请原谅我的幼稚和愤怒!如果让你不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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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2-5-21 18:5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四楼注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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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5-21 14:16: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只能说撸主好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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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5-21 14:14: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辽宁
这是正常买卖。没有存在任何违背游戏规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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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5-21 13:51: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楼主你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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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2-5-21 13:48: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哎 秀下限的太多了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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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5-19 22:08: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人家不是摆错人家是想转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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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5-19 22:08: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黑龙江
买的好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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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5-19 22:01: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 ...
倚楼ぃ听风雨 发表于 2012-5-19 17:39



    摆摊不合法?明码标价的买卖不合法?
    不当利益?你先去搞清楚什么叫"不当利益".. 卖家买家不是强买强卖..不管他这个1两摆给的是谁..这价格是他自己指定的.
    造成他人损失?这个损失说回来不是卖家自己造成的损失么?

    还有lz你举的例子也牵强.. 不懂就不要乱类比行么? 去偷去抢.. 跟我捡到便宜货是一个道理?那是不是去街边买东西的人都该抓起来?
   
    这整件事情只能以一个道德的层面去约束.去谴责.. 从法律上来讲.. 买家并没做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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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5-19 19:16: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压力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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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5-19 19:08: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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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5-19 19:06: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摆1两买了泡泡不对?那你摆9999W被买了是不是也不对。毕竟少了至少一倍的价格?
明码标价,买了有错么?难道我花了2元去刮刮乐,刮中了5万元。去领取奖金,工作人员说是影印错误,无法得奖.赔我点损失,我就要认了么?明明就是你们的错,凭啥后果要消费者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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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5-19 19:03: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楼上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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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5-19 18:5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云南
回复 1# 倚楼ぃ听风雨


    我还和你吃过饭呢 还有没有王法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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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5-19 18:4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法律不是道德的底线,谢谢#24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是此次事件最接近的法律法规,但CJPP是否存在实际价值?我国是没有明确法律条款承认或保护虚拟财产的,如有,请援引。而且,卖方是完全自主自愿以低价出售高价值物品的,现实中也存在这种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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