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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道轮回的修改,起诉网易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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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09:4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DF的昼战bug已经明朗化.红果果的数据摆在那里.众多力DF被欺骗了N年,投入了大量的心血时间与金钱.

而在之前的几年中网易一直没有对六道轮回的bug进行明确说明.不管是从官网介绍还是意见建议,都与目前力DF现状相距甚远.

所以打算寻找律师咨询,起诉网易误导消费者的行径.一切还要等递交材料后对比现有法律规章后再做评估与进一步打算.

有哪位朋友是律师或者身边亲戚朋友是律师的也请帮忙咨询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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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10-12 12:51: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原帖由 琉璃碎ノ 于 2011-10-12 12:47 发表
打官司这个想法碎碎劝大家还是放弃不要再想了,无论从哪个角度,胜算都太小太小太小几乎为0了。~
我记得以前有句话,就让上天赐我一颗平静的心,让我接受那些无法改变的事情。快乐是选择。

其实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尤其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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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10-12 12:47: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打官司这个想法碎碎劝大家还是放弃不要再想了,无论从哪个角度,胜算都太小太小太小几乎为0了。~
我记得以前有句话,就让上天赐我一颗平静的心,让我接受那些无法改变的事情。快乐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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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0-12 10:11: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顶,虽然我觉得胜诉可能性不大,我觉得弄的纪录片什么的丢百度贴吧什么的爆下合适,几年前魔王好像也组织了一次,你可以去问下,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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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0-12 08:54: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黑龙江
为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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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10-12 07:1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回复 20# 的帖子

……厉害
我知道你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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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10-12 01:59: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支持啊……不管输赢,上上电视,看看谁还——人人都玩,不玩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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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10-12 00:5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默默的顶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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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0-11 23:3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楼上是砖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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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0-11 23:3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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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0-11 22:49: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精神上支持下了 如果楼主只是为了警醒网易 。。在楼主能力范围内做一些事。。。我还是比较支持楼猪滴    但是正如某楼所说。。。楼主胜诉滴机会级胜诉后能否回到修改之前我表示不看好  而为此影响楼主正常生活我觉得完全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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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10-11 21:49: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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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21:29: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回复 10# 的帖子

关于胜诉的可能性也考虑过,通过的几率是很小.

但是意义不在于能否胜诉,即使胜诉估计能得到的好处也是微乎其微.

只是希望能引起玩家们以及官方的重视.

一旦引起重视,才能着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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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0-11 18:44: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可行的,他这样算是侵犯我们的消费知情权,不过他现在改回去了,不知还行不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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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0-11 17:30: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原帖由 sb0327 于 2011-10-11 17:01 发表
其实我想回道长    WY的霸王条款我们虽然签了  可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还待定呢...就如超市说进超市就要买一万元 你进了他的店 等于同意了这个条件 但是其实他的规定还是不合法的 属于无效条款  所以 ...

进店和签协议是不一样的。
进店不等于必须买东西。但协议是对双方协商内容以法律形式的确定。
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
至于无效条款,你需要举证它和哪些法律法规抵触所以无效。而且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法律的东西必须根据条文来处理。民法对法律关系的思维和日常生活的很多东西都是不符合的。
有些东西就是不合理但合法的。

[ 本帖最后由 神机道长 于 2011-10-11 17: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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