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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版规】2008年2月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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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3-2 14:3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四川
为使新手的提问平台更加系统方便从3月27日起新手上路设立2个子论坛----新手提问区和已解答问题区。
现在简述各个版面的作用:

主版面新手上路:供大家发布一些经验讨论类帖子以及一些有争议的游戏隐藏设置讨论类帖子;

新手提问区:代替原新手上路作用供大家对游戏论坛知识进行提问(需点击进入新手提问区发帖);

已解答问题区:在新手提问区发布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帖子将由斑竹定期转移到此版面。(此版面无法发布新帖和回复,如果还有问题请重新在新手提问区发帖询问)。

为规范新手上路版面环境,创造良好的版面氛围,给新手提供一个更好的问题反馈平台,现根据新手上路版面实际情况在论坛原版规基础上(论坛原版规:http://xyq.netease.com/viewthread.php?tid=6786&extra=page%3D1)增加如下规定。
   
      新手上路版面以回答新手问题为主,在此我首先代表其他斑竹对长期以来在新手上路帮助新人的玩家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所有在新手上路的朋友能够遵守版面规定。

新增规定:

1:不得在短时间内大量转载或一直转载他人帖子;

2:不得大量回复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和无实际意义的帖子;


3:对于一些截图类故事类帖子斑竹会视情况适当转移到其他相应版面,与游戏完全无关的截图类故事类帖子斑竹会做删除处理;


4:为尽可能杜绝木马传播途径版面内不得发布新区招人以及各种形式的这类涉及QQ群QQ号及其他群的帖子;

5:帖子内容不得包含线下交易、DAILIAN、SF、不明链接等信息;


6:短时间内有多个问题的新手请在一个帖子里通过回复或者编辑主题的形式陆续提出;

7:被多次转载的文章斑竹会视情况进行删除处理;


8:签名不得影响他人浏览;

9:   不得在论坛出现诋毁他人的语句;

10:文章内容有明显误导新手的帖子做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明显误导新手的发言做禁言处理;

11:讨论类帖子超过30天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锁贴处理;

12:为引导游戏新手主动了解游戏寻找游戏问题答案从梦幻精灵那可以得到答案的问题斑竹不直接给出答案,游戏的隐藏设置斑竹不直接给出答案(如某某特技的具体效果等);

13:由于每个区的价格不同,所以关于问价钱的帖子将做出以下处理:1、标明了服务器的帖子转到相应的分区版块让玩家们进行讨论;2、没标明服务器的帖子做删除处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斑竹不可能保证24小时在线,有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帖子无法及时处理或者出现遗漏还请大家见谅。


PS:丫头会在每周一清理版面,把上周的已经解决了的帖子转移到“已解答问题区”,由于是三位斑竹轮流换班,所以很难做到没有遗漏,还请大家见谅。如果有没解决完的帖子被转到“已解答问题区”的话,大家可以短信息联系我来得到解决!

[ 本帖最后由 疯丫头の老婆 于 2008-2-9 19: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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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0-7-22 20:2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支持论坛好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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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9-2-8 02:1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回复 #7 LOVE狗仔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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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09-1-12 20:26: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原帖由 ㄨ卡巴斯基 于 2007-3-13 22:08 发表
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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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09-1-10 11:52: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我来看帮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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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09-1-1 20:52: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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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08-12-14 16:0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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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08-12-14 15:28: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斑竹好.... 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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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8-11-15 11:11: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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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103
发表于 2008-11-13 00:04: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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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8-10-28 15:13: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遵守版规
禁止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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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8-10-23 00:4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我貌似今天才看到哈

是这个贴子一直在谷底么

还是我上得太少了

所以我要从今天开始好好在论坛上转转

还有啦,规矩是干什么用的

貌似就是让我去破坏的

要不定那么多规矩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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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8-10-22 23:3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回复 #4 龙ㄎ逸 的帖子

r如何把已解决的问题转到已解答问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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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08-10-16 21:16: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额会非常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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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08-9-18 12:30: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偶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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