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66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关于商会物品店跟宠物店的说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10:4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广东
假如我开2间店铺,一间宠物,一间物品,全部转储备金。那么是看两间店铺的总营业额来减免税收,还是分开算营业额?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赞赞(0)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5-4-10 19:5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分开算,系统不会区分是谁开的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