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楼
发表于 2013-5-29 18:17: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没错我已经发眼泪汪汪了!(万恶的楼主你看我的眼角纹!)
但是我真的能理解这个没准儿就是事实。
我暗恋我的青梅竹马有木有,七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从不懂事的小鬼头
到仍旧不太懂事的18岁。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他一句话都不说的。
直到我也发觉自己真是犯贱之后,遇到了现在这个处了两年的男朋友(因为梦幻认识的)
好了没几个月,之前那个人回头跟我说再给他一次机会
可惜再也不可能了。
我也觉得现在很幸福。
珍惜我的人,永远比只懂接受我爱意的人来的珍贵。
祝福这个普陀姑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