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79|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0到19取消了? 取消了这些改回了没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08:1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天津
你把0到19取消了  那这些改回去了没  只字不提    是不是0到19只是个幌子  借着 出0到19的时机把这些放出来   在取消   谢谢 只字不提啊


特别说明:
  由于原免费体验等级为0-9级,现将免费等级提升至19级,因此针对0-19级的角色,相关任务和设置进行了调整:
  1、原10级以上的欠费角色,在本次调整后需要先进行充值才能解除体验状态,并且在19级以下不会进行扣费。
  2、等级29的角色可在以下NPC处使用储备金购买物品:长安城的武器店老板/掌柜、服装店老板、饰品店老板、杂货店老板、福寿店老板、云来酒店酒楼老板、药店老板,以及建邺城的武器店老板/掌柜、服装店老板、飞儿。储备金购买的物品为绑定物品。
  3、师徒任务要求徒弟的角色等级20。徒弟需满100小时在线顺利出师(在线时间在徒弟达到20级后开始计算),师父才可获得后续奖励。
  4、等级19级的角色在以下任务获得的金钱奖励均为储备金奖励:海上流寇、东海幽魂、花香香任务、小龟赛跑、明雷boss貔貅、平定安邦及赏金任务。20级以上角色不受此限制影响。
  5、等级19级的角色在完成百晓任务时,获得的金钱奖励为储备金奖励,并且无法获得积分奖励。20级以上角色不受此限制影响。
  6、等级19级的角色在野外练级或者完成部分任务时获得的物品,将自动与角色绑定,不允许交易和给予,也不能放入仓库中,可用于完成任务。20级以上角色不受此限制影响。
  7、等级19级的角色捕捉到普通召唤兽(非宝宝)时,此召唤兽自动与角色绑定,不允许交易和给予,可用于完成任务。捕捉到宝宝类型的召唤兽,不受此限制。20级以上角色不受此限制影响。
  8、等级19级的角色,可获得的储备金上限为50万两。20级以上角色不受此限制影响。
  9、门派为方寸山的角色,制作飞行符的技能等级要求提升至30。
  10、等级25的召唤兽,可在超级巫医处免费治疗。
  11、装备鉴定商调整:等级30级的人物装备鉴定时优先使用储备金。
  12、装备收购商调整:出售等级30级的人物装备、等级25级的召唤兽装备,只能获得等量的储备金。等级19级的角色,出售任何物品均只能获得储备金。
  13、未付费角色不能为队长增加善恶点。
  14、11-19级的角色,获得经验为升级经验的5倍时,以后每次获得的经验只能为1。
  15、等级19级的角色体力活力不会增长,在20级进行付费后恢复正常增长。
  16、加入帮派的等级提高到20级。
  17、等级19级的角色不能使用当铺。
  18、炼丹炉的使用等级提升至30级。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赞赞(0)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8-21 08:17: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8-21 08:20: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哈哈!永生哥终于还是没上CH的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08:22: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8-21 08:2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你说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8-21 08:26: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昨天有一个也这么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8-21 08:31: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这就是网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8-21 08:3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原来那只是一个幌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8-21 08:37: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jxk4 CH自己扇自己这巴掌好响亮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8-21 08:4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只是一个 幌子啊

典型的 把你卖了  还帮着数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8-21 08:54: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美国
我们都被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8-21 08:57: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李永生 称霸江南野外、、大唐国境的 计划落空了、、、大家默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8-21 09:07: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为网易默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8-21 09:08: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不关我的事。不练小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8-21 09:25: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没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