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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道轮回的修改,起诉网易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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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09:4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DF的昼战bug已经明朗化.红果果的数据摆在那里.众多力DF被欺骗了N年,投入了大量的心血时间与金钱.

而在之前的几年中网易一直没有对六道轮回的bug进行明确说明.不管是从官网介绍还是意见建议,都与目前力DF现状相距甚远.

所以打算寻找律师咨询,起诉网易误导消费者的行径.一切还要等递交材料后对比现有法律规章后再做评估与进一步打算.

有哪位朋友是律师或者身边亲戚朋友是律师的也请帮忙咨询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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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0-11 09:52: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哎~真不知道策划是怎么想的,白天已经很垃圾了,天赋技能还继续减伤害~~ 并且还不是必中的技能!!等等等等。。。。  什么抗封啊啥的,现在都懒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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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0-11 10:07: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标题

内容顶楼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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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10-11 10:2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策划是皇帝,民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樓主很幼稚很可愛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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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0-11 10:33: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既然承認力地府應該給個合理的攻擊技能,魔族沒醫生讓地府當純醫生也可以o

[ 本帖最后由 自心不生 于 2011-10-11 10: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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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0-11 10:38: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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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0-11 11:44: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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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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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0-11 12:00: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这个理论上是可以的,不管胜诉败诉都可以让网易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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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0-11 12:1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证据吧。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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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10-11 12:34: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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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10-11 12:38: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你可以做文章的地方是官方说法前后表示不一致的问题。(需要出具具体的帖子,另外网页资料由于可以改动,最好做好证据保全公证)
但是同样需要注意,这一点网易可以通过提交后台数据予以辩驳。只要他能够证明六道从始至终都是同样的数据,只是修改了属性面板的显示效果,这一点同样没有太大帮助。

最后即使胜诉了,也只是胜在网易的解释服务有缺陷上。

我个人的结论是,这将会是一场投入较大,且即使胜诉也难以得到相应回报的诉讼。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神机道长 于 2011-10-11 12: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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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10-11 14:08: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内蒙古
我是血地府对同门的遭遇顶一下,谁边鄙视下WY

[ 本帖最后由 502168519 于 2011-10-11 14: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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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0-11 14:11: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道长讲的很明确。虽然不服,但现实就是如此。
放弃吧,没有了梦幻,地球一样转。为了一点虚拟的东西在现实消耗大量的人力物理去和一个流氓公司搞法律途径。伤不起啊。
就当作用六年的青春和血汗来换取生活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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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10-11 17:01: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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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0-11 17:30: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原帖由 sb0327 于 2011-10-11 17:01 发表
其实我想回道长    WY的霸王条款我们虽然签了  可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还待定呢...就如超市说进超市就要买一万元 你进了他的店 等于同意了这个条件 但是其实他的规定还是不合法的 属于无效条款  所以 ...

进店和签协议是不一样的。
进店不等于必须买东西。但协议是对双方协商内容以法律形式的确定。
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
至于无效条款,你需要举证它和哪些法律法规抵触所以无效。而且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法律的东西必须根据条文来处理。民法对法律关系的思维和日常生活的很多东西都是不符合的。
有些东西就是不合理但合法的。

[ 本帖最后由 神机道长 于 2011-10-11 17: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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