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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你的原因,已经记不请了。人们对于痛苦的回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你混准天真又我行我素,你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象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门,在所有苦口婆心都宣告失败,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黄色抖动如稠般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儒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均。(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飘渺佳儿 于 2007-5-21 18:5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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