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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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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6:3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爱情,但爱情如果是很容易被获得的话那么也就不再珍贵,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失去一段爱情的时候而撕心裂肺!
  
  在如今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很多的东西都会变质。友情,亲情,爱情尤是!于是很多的人感叹真爱难寻!当面临一段感情破败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于是开始怀疑爱情,怀疑自己,怀疑生活是否有意义!
  
  人是父母养大的,却是要自己学着长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每一段的情感经历是让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么。在面对下一次爱情来临时好好的问自己,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否仅仅是因为爱而去爱的?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纯净的?
  
  当爱情不再纯粹,需要某种考验的时候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以不必为流逝的爱情耿耿与怀。因为你再怎么不甘它也只能是过去了,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当然,因为深深爱过,所以心会痛。因为痛过,所以刻骨铭心。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无法忘记。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时间会将一切淡化,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都会变成往事。若干年之后再回头那些疼痛就已不如当初那般不可触摸!
  
  记住,爱不是用来折磨的,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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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3-22 16:4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建议楼主防下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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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3-22 17:20: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南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 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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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3-22 17:23: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南
                                      我也就一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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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3-23 04:04: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骄傲的水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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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3-23 05:03: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南
我喜欢,楼主的坚强, 顶你!。。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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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3-23 09:0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希望楼主不要被和谐   果断的来水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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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3-24 23:33: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爱不是用来折磨的,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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