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01|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现了不该发现的地方。少男被口水淹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0 03:5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
我承认,我标题XX了。不过这个帖子发出来估计下场就是被口水淹死了。
话说。杂谈有开始风生水起了。
你喊要修改XX门派。
等你喊累了。我也喊要修改XX门派。

何必呢。直接来个大洗牌不就好了。全部回炉重造。你爱玩哪个XX玩哪个XX去

这2天杂谈风声最紧的莫过于XX门派喊的什么XXXX怎么OOOO了。懒的看。
经常冒出来那么几个马甲党来高谈阔论,篇幅何其长,话题何其深,振聋发聩,不看还真不知道那个XX门派原来这么的XX

杂谈是什么地方 大家游戏累了来放松,来交流,来谈心,来叮咚,来围观小胖手的地方
不是你XX门派怎么了就来吠几句,你XX门派被OO了也来叫几声
有问题直接去打客服电话对着他们WY内部人员吵去。
那个 每周维护 版块置顶的收集建议帖,你斯巴达的XX门派鼻子上面两窟窿是出气用的?
有事去那吠,别把杂谈搞的乌烟瘴气。

XX门派喊OO的时候,记住了,别的门派没招惹你,别沙比斯巴达的扯上别的门派说事

要喷的尽情来,别拿你马甲,让我看到你们高雅且至高无上的气质在哪里


睡觉了。大家晚安。明天送分。

[ 本帖最后由 ┌┌宝宝 于 2010-1-10 04:08 编辑 ]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赞赞(0)
【论坛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0-1-10 03:55: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休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0-1-10 03:56: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还我杀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1-10 03:57: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前排给分不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宝宝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1-10 03:59: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顶帖有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1-10 04:04: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有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1-10 04:17: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LZ我顶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1-10 04:20: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说的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1-10 19:21: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貌似前10楼都有分#17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1-10 19:2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楼主的问题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问题。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问题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问题,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楼主的这个问题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问题,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问题一直往上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1-10 19:29: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等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2
发表于 2010-1-10 19:52: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1-10 20:1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1-10 20:2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60 秒,请不要灌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1-10 20:2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晚安。 这么早睡,不怕睡死过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