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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梦幻号已经卖出,我与梦幻再也没有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红の狼    时间: 2012-9-27 22:23
标题: 梦幻号已经卖出,我与梦幻再也没有关系
本帖最后由 红の狼 于 2012-9-27 22:26 编辑

    这周发现自己的梦幻号被秒掉了,顿时感到终于解脱了,不过还是有些隐约的难过。毕竟是陪伴我7年的游戏,也是我玩的第一个网游。杀手狼是我现实性格在虚拟世界的一种体现。很多人都说梦幻改变了我的性格,其实并不是这样。几百万玩家里只出了一个杀手狼,这足以说明并不是游戏有问题,而是玩游戏的人有问题。    刚开始玩的时候,是2005年,我只是个初中生,同大多孩子一样,天真的崇拜那些强人,梦想着自己能够变强。刚起步的时候,没有实力,没有名气,遇到了各种不公平,被人羞辱过,欺负过,没什么人看得起我。虚拟世界如同小型社会一般,一些人一些事,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它是那么的现实。就这样,我非常平凡的玩到了2007年。

    2007年是我梦幻的一个转折点,对于游戏中不公平的事情,我开始进行反抗。虽然我的实力还不是很强,但是我想明白了很多东西,既然一个人打不过,我可以组队以多胜少,于是我开始玩偷袭,比我强的人欺辱我,和我装B,我就带一队人去偷袭他,当时梦幻还没有影蛊,想知道别人的坐标只能靠自己想办法。

    那时候,偷袭是被人们排斥的,他们认为这不是君子所为,很丢人,很可耻,总之是种非常不要脸的行为。他们认为,哪怕实力不如对方强,也应该光明正大的与对方1对1的决战,就算输了,也是爷们。面对别人对我的排斥,我没什么反应,我有我的想法,偷袭确实很卑鄙,但是它可以维护我的尊严。明知道打不过对方,还去挑战,最后的下场也只有死,那么,即便别人称赞我是爷们,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决定继续以我的方式,玩游戏。

    直到我的实力很强了,我也没有改变我的作风,面对那些招惹我的人,有把握打过的,我会约他1V1。没有把握打过的,我依旧选择偷袭,就是这样,在野外PK方面我一直是处于不败之地,很多人被我杀后,激将我,刺激我,想让我因一时冲动跑去送死。我没有让他们得逞,我告诉他们:“你们也可以来偷袭我,是你们的话,一个人就够了。”他们说:“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不要脸?我们才不玩什么偷袭。有本事就来正式PK,单挑群P,随你选!”他们似乎还没有搞明白,正式PK,我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但是如果我要偷袭,即便他们不同意,也没有用。虽然当时我还没成年,但是我的思想比他们要前卫。

    我打算把自己的玩法分享出去,于是我创立了这个博客,发明了杀手日志。没想到,我一下子就火了,对于我的玩法网友褒贬不一,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一时间我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人,论坛上有很多帖子在讨论我,我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我感到非常的快乐,我所选择的道路看来是正确的。我认为,不管是光明还是阴暗,只要依靠自己的方式获得了胜利,就是爷们。

    当然,我玩梦幻也不全是江湖恩怨。我根据自己的情况,指定了梦幻的方向,那就是129比武。我玩的是血耐大唐,很多人见到我都问我伤害多少,对他们而言,伤害高就厉害,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只有耐性强,才可以在战斗中站的更稳,一个不轻易倒下的大唐,才是威胁最大的。更何况我在比武中打出的伤害并不丢人,相反,是非常可怕的。因为我会利用各种因素来提高自己的能力。比如野兽之力,干将莫邪,克阵,定神符、金刚护法等等。我认为,伤害在高,终究只是属性,梦幻的PK不是属性高就无敌了,高属性固然好,但也只能作为基础力量。灵活利用战斗中数据变数,才是至关重要的。

   天科比武,我也是非常成功的,拿了很多名次,又一次证明了,我走的路线是正确的。

2008年-2010年,是我梦幻的巅峰时期,那3年红の狼这个名字是很响亮的,我在这几年也依靠网络赚了点小钱。但是慢慢的,我觉得自己累了,腻了,对于杀手狼的名气,我并不依恋,曾经确实得意过,但是这股劲过去了,也就觉得没有什么感觉了。

   现在一切终于结束了,此时此刻真是感慨万千,虽然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是想想,还是算了。现实的我和梦幻一样,褒贬不一,有人喜欢我,也有人讨厌我。有人说我是好人,也有人说我是坏人。对于这些我并不打算解释什么。人事尽,看天命,很多事无法强求,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我只能告诉你们,无论游戏还是现实,我好事坏事全都干过。因此不管说我好还是说我坏,都没错。

    再见梦幻西游,让我最后对你说一句:我爱你。



作者: エミリア    时间: 2012-9-27 22:23
沙发先。。。。。。
作者: 阿熙。    时间: 2012-9-27 22:24
不想吐槽了
作者: 碧霄兮佳人    时间: 2012-9-27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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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昵称9e39f3    时间: 2012-9-27 22:25
楼主你好,楼主再见。
作者: エミリア    时间: 2012-9-27 22:25
红狼你终于把号卖啦~~~

走好
作者: caicai丶    时间: 2012-9-27 22:26
我联想到了某个帖子
作者: 井川芥。    时间: 2012-9-27 22:27
嗯嗯,原来是酱紫的……
作者: 心痛的感觉‰    时间: 2012-9-27 22:27
我就看看,不说话
作者: 好多花    时间: 2012-9-27 22:27
嗯爱过就可以了
作者: 缺一丝矜持、    时间: 2012-9-27 22:28
我就看看。
楼下你说呢
作者: 风启云涌    时间: 2012-9-27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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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剑凝霜    时间: 2012-9-27 22:28
再见不送,反正梦幻少了谁都照样运营
作者: エミリア    时间: 2012-9-27 22:28
游戏而已,要么玩,要么赚RMB

二者都不想,或是把号扔着,或是选择CBG

游戏而已。

不过,现实,也不过如此。
作者: xxf199302051    时间: 2012-9-27 22:29
杀手的前排
作者: ′某某卅卅    时间: 2012-9-27 22:33
记得还人家姑娘钱。。。
作者: 东方小少爷    时间: 2012-9-27 22:33
内容还是前排吗
作者: cyzpc    时间: 2012-9-27 22:36
好几年前玩2008服务器的时候就听说过你,倒不是你多么的厉害,而是你把不要脸的境界发展到了一个极致,一个极度自恋的孩子,走了就走了吧,梦幻这一碗水里多你一滴不多,少你一滴也不少,引用4楼那句话,你还真把你自己当个人物了~~
作者: 浪漫de燕子    时间: 2012-9-27 22:37
不想说什么了
作者: 双手万能    时间: 2012-9-27 22:39
再见不送,反正梦幻少了谁都照样运营
作者: 3D.战刀    时间: 2012-9-27 2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泥°    时间: 2012-9-27 22:44
恕不远送~
作者: 寒潭*渡鹤影い    时间: 2012-9-27 22:45
记得还人家姑娘钱
作者: lynch55    时间: 2012-9-27 22:45
别回来了 能走出去就别回来,论坛也别来,免的看着看着又想玩了
作者: 正午流星    时间: 2012-9-27 22:48
哎呦卧槽........
作者: 冷月醉无声    时间: 2012-9-27 22:51
真是世态炎凉 有的人连人家具体经历了什么都不知道 以为自己知道了全部 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判人家 殊不知当年多少人崇拜过红狼 只不过梦碎了后又转头攻击罢了 永远只希望他人没有缺点 而不能宽恕他人的性格缺陷 在此时 有的人无限放大他人的缺点 正是暴露了你自己的“完美”性格
作者: UID: 53616    时间: 2012-9-27 22:52
来顶顶你,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眼中的红狼都是好样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没有在挫折中倒下就是好样的,你的那些杀人pk的攻略影响了很多玩家,有很多玩家是通过你的贴子才知道梦幻杀人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受益匪浅。
作者: 如何让我遇见你    时间: 2012-9-27 22:54
记得还钱给人家
作者: 江湖人称曹哥”    时间: 2012-9-27 22:58
内容路过的。呵呵
作者: 忆醉夢    时间: 2012-9-27 23:01
同龄人啊~~
作者: 弥一    时间: 2012-9-27 23:02
好孩子 你走啦~~~
作者: 神气しんちゃん    时间: 2012-9-27 23:10
混论坛混得晚了点,不是很清楚。对于杀狗的事情,感觉还是不错的。
作者: ◇灰原    时间: 2012-9-27 23:10
卖号好像卖了很多年了, 终于卖出去了?
恭喜LZ
作者: 让您贱笑了№    时间: 2012-9-27 23:15
内容太长了,多少卖了?
作者: meng880319    时间: 2012-9-27 23:17
怎么好像是被卖家取回
作者: 仇大虎    时间: 2012-9-27 23:18
不想吐槽了
作者: 让您贱笑了№    时间: 2012-9-27 23:18
内容太长了,多少卖了?
作者: 如何让我遇见你    时间: 2012-9-27 23:19
怎么好像是被卖家取回
meng880319 发表于 2012-9-27 23:17



    小声点,让别人听见多不好。
作者: 睡醒了就来    时间: 2012-9-27 23:19
没有关系,你还跑来说干嘛
这里都是玩梦幻的,没有关系人士洗洗睡吧
作者: 清澄小絮    时间: 2012-9-27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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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十ephen    时间: 2012-9-27 23:21
记得还人家钱
作者: 红彤彤    时间: 2012-9-27 23:22
内容不是早不玩了么,才卖号呀,我玩游戏只是消遣,自己怎么开心怎么来,我还没舍得我的号,都是我一手练起来的,就算不玩,也没想卖
作者: 红颜为俊泣    时间: 2012-9-27 23:26
走了还这么多废话
作者: 我恨我初恋    时间: 2012-9-27 23:26
怎么好像是被卖家取回
meng880319 发表于 2012-9-27 23:17



   正解,说与梦幻再也没有关系,那还上论坛干嘛,这里是梦幻西游的论坛的哦,跟梦幻有关系的哦
作者: キ不会吹箫    时间: 2012-9-2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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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凤凰山下    时间: 2012-9-27 23:28
我比较关心多少卖出去的
作者: 初盏灼心鸢。    时间: 2012-9-27 23:32
内容我混论坛的时间很晚,不怎么懂
作者: 排骨不排骨    时间: 2012-9-27 23:32
藕,系一个杀手
作者: 非ωǒ莫属    时间: 2012-9-27 23:33
老一辈论坛名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好久没看到老师了
作者: 禽¤兽    时间: 2012-9-28 00:03
内容来看看…
作者: 落幕之舞わ    时间: 2012-9-28 00:10
快走吧,不想吐槽你那点儿破事儿了,还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作者: 蓝调寂寥    时间: 2012-9-28 00:14
联想到了有人说你像59大爷的帖子了,,,,,挺像的
作者: 東望王師又一年    时间: 2012-9-28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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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亮姐姐    时间: 2012-9-28 00:14
888888888888888888
作者: 梦非梦    时间: 2012-9-28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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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日快乐代表队    时间: 2012-9-28 00:23
楼主,这是正常设置
作者: k-smj    时间: 2012-9-28 01:40
顶个。。。。。
作者: 最后的眼泪    时间: 2012-9-28 03:31
走吧……………………
作者: 嘘の裏には◎    时间: 2012-9-28 03:47
论坛也别上你才是真的解脱了。
作者: 菩提清聆    时间: 2012-9-28 04:35
我只想说红狼你真的没什么了不起的。
或许你的德行就和一些DT玩家一样。
爱张扬,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
混了论坛也好多年了。你的光荣事迹也听过好多。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关我P事。
你也能称为杀手?杀手会杀了人发出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你能做到这点?楼上谁说的一样,和59大爷性质一样。
作者: ※金华儿※    时间: 2012-9-28 06:42
记得还钱啊~~
作者: 不远处奔跑    时间: 2012-9-28 06:54
内容59大爷,59不送。
作者: 单人舞台    时间: 2012-9-28 06:54


一个游戏

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我有时间就上

没时间就不上

你总不能这个游戏关了就不过了吧

是人玩游戏不是游戏玩人

游戏是消遣娱乐为主题的
作者: WWEのkane    时间: 2012-10-28 16:50
其实是卖家取回了
作者: けえあず    时间: 2012-10-28 16:52
楼主嚎。~~~!!!
作者: 你若成风~    时间: 2012-10-28 16:59
其他都是次要的,辜负了人家姑娘才是不可原谅的。一个破游戏,说破了天也是个游戏。人家女生掏心掏肺,你只会套老二。
作者: qq497577099    时间: 2012-10-28 17:08
很有感觉的帖子
作者: 不羁的风;    时间: 2012-10-28 17:21
内容我就看看不发表…
作者: Vanillta.    时间: 2012-10-28 17:26
果断入座 水分撤了
作者: 断情殇べ寒    时间: 2012-10-28 17:33
好久不见……
作者: 真的淡然    时间: 2012-10-28 17:41
楼主把我儿时的想法实现了,勇气可嘉,既然这样的想法,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何必发帖找认同感?可悲的人呐
作者: 丶Starの回忆    时间: 2012-10-28 18:10
支持一个。
作者: 嫿心    时间: 2012-10-28 18:15
路过水一下 一分到手
作者: 论坛找女人    时间: 2012-10-28 18:22
梦幻西游是个坑你填不完的。
作者: の′丢哥っ、    时间: 2012-10-28 18:34
帮顶了,一项喜欢你的作风,
作者: 嫿心    时间: 2012-10-28 18:52
这腰带伤害太低了,灵力又不高,建议楼主打神秘石,把防搞起来。玩全力大唐必须要血高!
作者: 幽萤娃娃    时间: 2012-10-28 19:10
要不要脸啊

别人129FC以前连155的都怕,你算什么啊......!!!!!
作者: 自心不生    时间: 2012-10-28 19:29
此事你怎么看
作者: 海毛虫的哥哥    时间: 2012-10-28 19:34
再见孤高的狼
作者: 灌水小宝宝    时间: 2012-10-28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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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けえあず    时间: 2012-10-28 19:40
边看边顶~(^o^)
作者: 云中寄锦书づ    时间: 2013-3-16 10:2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13-3-16 10:56
红狼也走了
作者: 龙宫门派特色    时间: 2013-3-16 10:59
上论坛和游戏,都差不多
作者: 瘟神007    时间: 2013-3-16 11:29
我和梦幻说  我讨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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