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西游》电脑版官方论坛

标题: 。。。。。。。 [打印本页]

作者: 自作多情    时间: 2012-5-9 14:56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自作多情 于 2012-5-15 21:37 编辑

。。。。。。。。。。。
作者: 萌城少女。    时间: 2012-5-9 14:58
接着点强离,只能取消一次要不就两次
作者: 窗凝眸;    时间: 2012-5-9 15:08
能取消三次,就不能取消了
作者: xieyan1025    时间: 2012-5-9 15:12
你可以一直强离,她不能一直取消
作者: Amanda。    时间: 2012-5-9 15:13
她只能取消三次的,过了三次就不能取消了所以LZ申请三次就OKOK了
作者: 恋。    时间: 2012-5-9 15:15
那不是个女的吧
作者: 薄荷日记。    时间: 2012-5-9 15:17
甭管这样的人,买了就是你的,你管那女的说什么
作者: 鱼吻雾鲸;    时间: 2012-5-9 15:20
回复 5# Amanda。

正解。
作者: 弥漓念盏音ε.    时间: 2012-5-9 15:20
嗯, 一直点强离, 她不能一直点取消
作者: 回眸醉倾城い    时间: 2012-5-9 15:27
最多只能取消3次 你让她取消好了 三次以后她就没办法了
作者: 作別了記憶.    时间: 2012-5-9 15:29
不讲理啊换成是我连东西都不给她留了。
作者: ‘尜芄≈。    时间: 2012-5-9 15:33
本帖最后由 ‘尜芄≈。 于 2012-5-9 15:35 编辑

强离婚对方可以取消的啊??我out了
作者: 庄闲荟。    时间: 2012-5-9 15:35
3次~~~~~~·
作者: 若你还在    时间: 2012-5-9 15:35
反正你就一直点强离
留东西不错了,还那么贪心
作者: 疏言事事休。    时间: 2012-5-9 15:56
等三次就好了
作者: 隐隐づ    时间: 2012-5-9 15:59
不会人家喜欢你,  不想和你分。  你干嘛那么心狠
作者: 花兒寶    时间: 2012-5-9 16:18
我也奥特了,原来是可以取消的。
作者: isabellrry    时间: 2012-5-9 16:26
好吧,学到东西了,下次我也强离3次
作者: 美到隔壁村;    时间: 2012-5-9 16:27
楼上都正解!!
作者: 卟粫馨°    时间: 2012-5-9 16:43
楼上好多正解 我就水走1分吧。
作者: 戾豹.    时间: 2012-5-9 16:54
东西搬空继续强离
作者: 萌猫丢失温顺    时间: 2012-5-9 17: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萌猫丢失温顺    时间: 2012-5-9 17: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〆、Guo。    时间: 2012-5-9 17:08



强离她只能拒绝两次,你要做的就是一直点离婚就行了。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 。
作者: 蜜蜜蜜蜜丶    时间: 2012-5-9 17:14
第三次就取消不掉了·
作者: 偏执狂su    时间: 2012-5-9 17:17
我又学到了
作者: 任小妞ま.    时间: 2012-5-9 17:24
点3次就强离了。!
作者: 天紫琉绫    时间: 2012-5-9 17:55
楼主在水分..
作者:    扬了沙    时间: 2012-5-9 18:27
点3次以后就不行了╮(╯▽╰)╭
作者: 自作多情    时间: 2012-5-9 18:29
再问房产确定是男方的吗?她刚才告诉我,房产证是她的怎么会这样。。。
作者: 兜兜里有橙子    时间: 2012-5-9 18:35
对方不是个女的吧
作者: 自作多情    时间: 2012-5-9 18:39
回复 31# 兜兜里有橙子


    不知道是男是女,角色是女的,改名叫柳橙柳橙绿,我想应该是女的吧。
作者: °\衫次次.    时间: 2012-5-9 18:41
这人好贪心。。。
作者: 墨若月流津。    时间: 2012-5-9 18:55
楼上都正解.只能取消3次这样~ 你一直点就可以了 就是浪费点时间
作者: 乱る情温音    时间: 2012-5-9 19:21
回家貌似可以看屋子是谁的  如果是你的 直接强离 房子就还是你的   如果屋子不是你的  你强离了 屋子就是给她了  你回家去看看吧 写的谁的名字
作者: 俏皮小姐╰ゝ    时间: 2012-5-9 19:39
只能取消三次呢
作者: 嫣然。    时间: 2012-5-9 19:43
内容,强P了她.
作者: 墨墨墨染君颜.    时间: 2012-5-9 19:57
一直点强离超过三次她就没法子了…
作者: 自作多情    时间: 2012-5-9 20:2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失落的翅膀    时间: 2012-5-9 21:57
点三次就强离。就离了
作者: 乱る情温音    时间: 2012-5-9 23:28
申请转移 好像要自己的另一方同意的 估计你卖你这个号的人有问题 个人感觉- -   要不屋子肯定是你的。
作者: 爱与恨纠缠不休    时间: 2012-5-10 06:09
内容原来是三次后另个人不能点啊…我以前一直以为是本人不能点了
作者: :柒月丢丢,    时间: 2012-5-10 06:15
内容时间好漫长阿。




欢迎光临 《梦幻西游》电脑版官方论坛 (http://xyq.neteas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