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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过宠物店的进来!有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个人的浪漫30    时间: 2011-2-16 20:44
标题: 开过宠物店的进来!有问题
开过宠物店的进来!有问题
抓的野生宠,交易了,就不可以放在店里出售了,是这样吗?
我3个朋友帮我抓怪,补一间店。。他们抓完,要交易给我啊!请问是交易完,就不可以在店里出售吗
作者: lvwhwhz    时间: 2011-2-16 20:55
标题: 。。
可爱的朋友  商会有个收购 你把你要收的宠物改成1毛钱  你朋友抓到之后不用给你 直接防你店里了

另外宠物交易限制是BB和一定条件才限制的  野的没影响
作者: 蝶舞花殇    时间: 2011-2-16 23:20
不知道的飘过
作者: 名牌大学高材生    时间: 2011-2-16 23:45
我也不懂,但我不问
作者: bfresult0    时间: 2011-2-17 01:22
高价值召唤兽转移频率控制:
  规则内容:
  1)高价值召唤兽在被交易流通(含交易、摆摊、商店、拍卖、家等)的48小时内,不能再次被交易流通。除非是返回给原来的角色(或其绑定小号);
  2)在交易流通后48小时内,禁止炼妖、炼化、放生、认证法宠等。

判断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为高价值召唤兽:
  1) 神兽;
  2) 任意技能数≥7;
  3) 列表1中技能类型≥2;
  4) 列表1中技能类型 + 列表2中技能类型≥3 且参战等级≥45级;  
  附:
  列表1:死亡召唤、法术防御、力劈华山、高级神佑复生
  列表2:高级必杀、高级连击、高级吸血、高级隐身、高级偷袭、高级魔之心、高级法术连击、高级法术暴击、高级法术波动、高级敏捷、高级感知、高级冥思、夜舞倾城、善恶有报、高级反震、壁垒击破、嗜血追击。

个人感觉和这个有关 请问你开的什么店?bb什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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