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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秧子YY剧情】租借之术——让骗子没孔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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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央嫣子
时间:
2010-7-24 19:49
标题:
【秧子YY剧情】租借之术——让骗子没孔可入
大家好,秧子又来YY了,不过这一次YY的不是副本,而是剧情。
这篇稿子的剧情应该不算是重点,而剧情的作用才是重点。
因为,通过这个剧情,你将学到一个很有用的JN——“租借之术”。
什么叫租借之术?
有什么效果?
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请大家跟着秧子一起去探寻——
首先,不知道看官们有没有碰见过以下的情况:
徒弟之类的要借你的一个JPBB或者是神兽。虽然说是师徒关系,但是网络总是隔着一种不信任,
你是否真的能很放心地借给他呢?
情况二:你的老公(老婆)找你借装备,虽然你们之间彼此很信任,但是难免会猜疑这个人是否
就是本人?甚至说,爱情面临一件装备考验,是否真的牢固?
你的至交好友找你借钱。这个情况相信是最最普遍的,3000多的好友度,如果是秧子肯定会想也
不想就扔钱给他,但是如果是很久没有上线的至交好友呢?
如果你面临以上的问题,那么秧子接下来YY的这个JN将帮助你解决烦恼。
任务的领取人是江南野外的江湖奸商,这个叔叔的奸诈大家都知道,在玄奘剧情中就曾经骗了我
五万大洋买他的金香玉!
但是,为了学习,我只好忍了!帮你就帮你吧,哎。
这里有一个错别字……555原谅我
叔叔给咱一本账本,拿着账本收账去喽!
赌坊老板,打手众多,难怪收不回来了,估计要打架?
果然,活动活动筋骨,搞定赌霸天手下一干打手,收账成功!
师爷,就是当官的喽?GOGOGO!
嘿嘿,拿他的夜生活吓吓他自己!
再不交钱,我让你拿了钱去牢里享受去,哼哼~
威胁,恐吓,收账成功!
哇靠,500两你也要收,真过分哦……
被吹牛王一顿念叨,最后只好自己掏腰包搞定……
搞定收账任务,回去把账本交给江湖奸商,然后就出现了以上界面。
50000+6000+631=56631,拨好算盘,点确认。
结果这个死奸商居然不肯教咱,只说以后帮我们租借,还要收取手续费!鄙视之……
算了,鄙视归鄙视,先借东西吧。把自己要租借的BB或者物品给他。
然后填写一张类似表格的东东,这个相信大家都会的。
看一遍信息,点确认
等待别人的确认,对方会收到系统的消息,去江湖奸商那里领东西交钱。
对方确认后,你就收到提示,租借成功!
————————————————————分割————————————————————
如果你有时候面对的朋友的借用心存顾虑,而不答应又伤感情,你就可以考虑采用这个系统来
解决烦恼。
为了防止骗子,为了防止悲剧发生,秧子觉得这个系统应该不止是YY。
不过在没有
考虑很多细
节的情况下,这个系统应该还是有漏洞和其他后果的,比如JP可以租借而造成的市场经济崩溃
等等情况,由此可见实现起来还是困难重重(这一段标红,请大家注意)
啊……
那么就还是那句老话了,YY无罪嘛!
另外有什么新奇想法的同学们也可以通过论坛短消息把你的想法给秧子说说,如果可以,我会
动手YY下做成图图,来着有分,期待ING~~~~
[
本帖最后由 央嫣子 于 2010-7-24 23:00 编辑
]
作者:
无知之叶
时间:
2010-7-24 22:32
我的沙发发?
作者:
z3924261
时间:
2010-7-24 22:35
不错!!可以出个
作者:
″香气凌人°
时间:
2010-7-24 22:36
前排
分分
作者:
品克缤
时间:
2010-7-24 22:36
看到黄色我就进来了
作者:
帅气的你
时间:
2010-7-24 22:36
哎呦 不错哦 我喜欢
作者:
正午流星
时间:
2010-7-24 22:36
想法不错、、
作者:
hxz612
时间:
2010-7-24 22:38
前排啊
作者:
栀黛。
时间:
2010-7-24 22:38
前排有分么。
作者:
*碧落*
时间:
2010-7-24 22:39
标题:
RE
这个可以顶
作者:
小猫种鱼aa
时间:
2010-7-24 22:39
占座慢慢看
好想法
作者:
jinhongyu90
时间:
2010-7-24 22:41
好贴必顶
作者:
°後弦余音、
时间:
2010-7-24 22:41
慢慢看
作者:
·夜…魅如殇
时间:
2010-7-24 22:42
一边去
作者:
猪ぅ神
时间:
2010-7-24 22:42
第一页。呵呵。
这是不可能的。
出了这个JN谁会再去花时间打东西?谁会花时间跑环?WY怎么赚钱?
这是个以赢利为目的的游戏。
你这样等于断了WY的财路,对玩家有一定的利,对WY百害无一利,你觉得他会做么。
下次多报告下写实的东西吧,你这样也算是一篇稿么?
那感情好。点卡易得。
个人观点,欢迎呵呵
[
本帖最后由 猪ぅ神 于 2010-7-24 22:45 编辑
]
作者:
墨苍云
时间:
2010-7-24 22:42
喜欢你YY的剧情
要是真有这东西就好了
作者:
酷帅拽⑧斌
时间:
2010-7-24 22:42
哈哈哈哈啊
作者:
墨苍云
时间:
2010-7-24 22:43
看错了
河蟹掉
[
本帖最后由 墨苍云 于 2010-7-24 22:44 编辑
]
作者:
妃子笑。
时间:
2010-7-24 22:43
想法不错
作者:
酷帅拽⑧斌
时间:
2010-7-24 22:43
没前排吗??
作者:
千代蕤
时间:
2010-7-24 22:44
前排占位。
作者:
loveべ逝
时间:
2010-7-24 22:44
WY花钱养了一群狗
作者:
Tiffany◆陌陌
时间:
2010-7-24 22:45
哎呦 不错哦
作者:
旧梦^
时间:
2010-7-24 22:45
不错!!可以出个
作者:
七年之痒。
时间:
2010-7-24 22:49
不过有点麻烦
作者:
myz5z
时间:
2010-7-24 22: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vpcaicai123
时间:
2010-7-24 22:52
哈哈,我老早就想什么时候能出个类似的功能了,顶!
作者:
hs105440
时间:
2010-7-24 22:59
LZ 的PS功夫真不错 膜拜下
作者:
风雅韵の豆豆
时间:
2010-7-24 23:03
顶顶顶
好帖子
作者:
夏七七
时间:
2010-7-24 23:05
哎哟。不错哟
作者:
xiemingfeiaini
时间:
2010-7-24 23:06
这也是个好办法
作者:
枫花血月
时间:
2010-7-24 23:06
应该要火
.......留名
作者:
老宋2003
时间:
2010-7-24 23:33
顶一下,,,
作者:
扉.
时间:
2010-7-24 23:38
要是钱怎么办.
他花完了 怎么还。
作者:
恋瞳。
时间:
2010-7-25 21:13
绝对无条件顶。
作者:
′茶小沫
时间:
2010-7-25 21:23
这个可以有
.
作者:
◆丶刺骨。
时间:
2010-7-25 21:31
好办法
作者:
gxhuaer
时间:
2010-7-26 09:32
秧子你好厉害啊
P图P成这种水平了
作者:
骑蜗牛メ散步
时间:
2010-7-31 15:15
这样真的应该有
作者:
无风起尘
时间:
2010-8-1 19:18
秧子,你真能YY
我觉得你可以做做策划
到时候小小照顾下我们就行~
作者:
pu8766765
时间:
2010-8-1 20:11
找你借东西的那个人会怎么想?肯定在确认的时候就不会找你借的。。伤感情
作者:
伽蓝寺¢听雨
时间:
2010-8-1 20:17
这个可以有啊
作者:
宫梓俊
时间:
2010-8-1 20:22
没试过,可以试试哦
作者:
22153562215356
时间:
2010-8-1 22: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半片柠檬
时间:
2010-8-1 22:18
YYwuzui
作者:
メ浅沫ゾ
时间:
2010-8-11 19:09
要是真有这个该多爽~~
作者:
°片片の左≈
时间:
2010-8-11 19:44
我觉得可以一试
作者:
sj981616990
时间:
2010-8-11 19:50
看了再说
作者:
波风水门~
时间:
2010-8-11 19:59
图做的不错
作者:
鬼少论坛号
时间:
2010-8-11 20:08
标题:
不错~!
网易的确需要考虑考虑在游戏中添加这一项~!
作者:
嗳上妳鍀唇∮
时间:
2010-8-11 20:13
小白都说了不可能
作者:
小熊哒小小熊
时间:
2010-8-11 20:24
水水水 。
作者:
ak7667502
时间:
2010-8-11 21:40
学到东西了
作者:
肆无忌惮的笑
时间:
2010-8-11 21:46
作者:
sakura.b
时间:
2010-8-11 23:53
甘都得
作者:
破雪无痕
时间:
2010-8-11 23:56
这个真不错
作者:
蜜蜜蜜糖み.
时间:
2010-8-12 00:05
PS高手!!
作者:
ìСê丶念
时间:
2010-8-12 00:10
第一页。呵呵。
这是不可能的。
作者:
一刹那旳激情
时间:
2010-8-12 00:20
好建议22梦幻有这系统吗
作者:
/.登徒子ら
时间:
2010-8-12 00:33
虚伪与现实
作者:
无敌黑衣侠客
时间:
2010-8-12 08:34
这个系统有吗?
作者:
tiantianzhu
时间:
2010-8-12 10:58
真可以实现就好了
作者:
浮生扯青丝。
时间:
2010-8-12 11:01
好想法!
作者:
紫利群。
时间:
2010-8-13 12:29
这个可以有~
`
作者:
爱ぅ馨言
时间:
2010-8-13 12: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冰蚀
时间:
2010-9-21 11:42
这个很有创意,不过我觉得要补充一下
1、租借期间,装备不能转移,装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交易行为,比如摆摊、直接给予、交易
2、租借期完毕系统自动收回,分别提示租借方和被租借方,物品已经被系统收回,请租借方到NPC处领回物品,或者提前一天提醒租借方,问他是否要继续租借,然后租借方也能记起是不是该到期了
这个想法很不错哦,很实在
作者:
微黄的Lamp·
时间:
2010-9-21 16:07
这东西挺不错的,可以给策划提这个意见。
作者:
依べ然
时间:
2010-9-21 16:16
这个可以有
作者:
whatarether
时间:
2010-9-21 16:29
想法不错,可惜不可能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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