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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该篇已和谐***】 [打印本页]

作者: o81504314    时间: 2009-12-15 11:51
标题: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该篇已和谐***】


[ 本帖最后由 o81504314 于 2010-8-13 11:17 编辑 ]
作者: 宽宽    时间: 2009-12-15 11:51
内定,绝对的内定。!
作者: 发霉哒幽幽    时间: 2009-12-15 11:52
鄙视楼上的,一定是内定
作者: 步莲莲    时间: 2009-12-15 11:52
马克一下.
作者: 小情妇°    时间: 2009-12-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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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沫    时间: 2009-12-15 11:53
╮(╯▽╰)╭  我觉得你做得可以但是有点火
作者: Vanの洋    时间: 2009-12-15 11:54
前排
作者: 放开那个妞    时间: 2009-12-15 11:55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牽綫﹖木偶    时间: 2009-12-15 11:55
服战人员有毛了不起 WY快打击GZS啊,要不然钱都被他们赚啦。
作者: 妄爱99days    时间: 2009-12-15 11:56
我 先 占 着 看
作者: 金§石为开    时间: 2009-12-15 11:57
你这样的做法 恐怕以后你想在你们区写份采访稿都没人搭理你了
作者: Vanの洋    时间: 2009-12-15 11:57
其实我真觉得记者没错 只是155太能装B了 都是‘社会’人啊
作者: 小小小小生    时间: 2009-12-15 11:57
  数字 你区~DL~室~很嚣张~

[ 本帖最后由 bbaowz 于 2009-12-15 11:58 编辑 ]
作者: 雪无痕づ霜霜    时间: 2009-12-15 11:58
`前排`讨厌工作室刷三界``该删
作者: 妖ぞ妲己    时间: 2009-12-15 11:59
LZ围观下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00
我想争论的焦点是记者有没有权利以这样的态度来警告玩家

而不是GZS存在的对错  貌似大家跑题了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02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00 发表
我想争论的焦点是记者有没有权利以这样的态度来警告玩家

而不是GZS存在的对错  貌似大家跑题了

你意思是记者应该乞求着GZS别再刷屏了??
您如果在街上被人打了,你跪地求饶么?
作者: cqlove    时间: 2009-12-15 12:03
支持

所谓的名人  素质 真不怎么样
作者: 秀人    时间: 2009-12-15 12:03
加油数字。
作者: 步莲莲    时间: 2009-12-15 12:05
应该说那些155的恼怒的到底是记者态度还是删帖吧
在我看来如果是说记者态度不好何必直接骂架
根本就是可以私下解决的
起码
我们区的高级号
都是比较理智的
如果是记者点名出来的问题,基本是能说开的
算起来我们区还算和平
GZS也要理啊
作者: 云的诉说    时间: 2009-12-15 12:05
GZS这样的刷版不是区区都有,在新区是最常见的,
星海是名服,又刚合区,有GZS打广告并不意外.
厌恶,可以谋求合适的途径,实际上,这样的抵制,效果,是适得其反了.
作者: yuanwang4    时间: 2009-12-15 12:07
真牛B.....................
这么嚣张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07
现在的主题就是,记者这么做是对的,而GZS以嚣张跋扈的气焰来威胁记者。。
作者: 破雪无痕    时间: 2009-12-15 12:07
支持打击GZS.
作者: 浅浅紫苏    时间: 2009-12-15 12:07
= =越来越嚣张了
作者: 天舞色乱    时间: 2009-12-15 12:07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水、沫    时间: 2009-12-15 12:08
还是加油啦
作者: 寂寞奶奶ぺ    时间: 2009-12-15 12:08
打击GZS
作者: 天舞色乱    时间: 2009-12-15 12:09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00 发表
我想争论的焦点是记者有没有权利以这样的态度来警告玩家

而不是GZS存在的对错  貌似大家跑题了

我个人觉得,就算是一名普通玩家,也有权利对自己身边的这种行为采取揭发和警告的手段!
而首先,记者就是一名普通玩家而已,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09
原帖由 花非花雾非雾 于 2009-12-15 12:02 发表

你意思是记者应该乞求着GZS别再刷屏了??
您如果在街上被人打了,你跪地求饶么?

你形容得有点过了
如果你有被人打了以后跪地求饶的习惯 那是你个人的事 跟我没有关系

焦点是记得有没有权以官方记者的身份在游戏警告其他人
举报 斗争 那都是你个人的事
官方记者这个头衔代表WY
作者: o81504314    时间: 2009-12-15 12:09
原帖由 6390121 于 2009-12-15 12:05 发表
应该说那些155的恼怒的到底是记者态度还是删帖吧
在我看来如果是说记者态度不好何必直接骂架
根本就是可以私下解决的
起码
我们区的高级号
都是比较理智的
如果是记者点名出来的问题,基本是能说开的
算起来我 ...


首先我没有任何态度不好的地方.。有人能指出我不干记者了可以不?
那么多人骂我 我只能忍着。
无所谓了~
到12点了~又该上班了!
信不信由大家
发布虚假信息没意思!
作者: 松鼠″上灯台    时间: 2009-12-15 12:10
你的工作内容 是什么?  你是记者不是管理员  你不应该越界的 应该有专门人员来管
作者: 深入骨髓    时间: 2009-12-15 12:10
观望~~~
作者: 蒂花の秀    时间: 2009-12-15 12:10
内定,绝对的内定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10
  顶记者!记者做的没错

GZS太嚣张了
作者: 愿芯№    时间: 2009-12-15 12:11
标题: #35
~~~~~~那里厉害阿
作者: jxd5002    时间: 2009-12-15 12:11
纯支持楼主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11
原帖由 天舞色乱 于 2009-12-15 12:09 发表

我个人觉得,就算是一名普通玩家,也有权利对自己身边的这种行为采取揭发和警告的手段!
而首先,记者就是一名普通玩家而已,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假如 他是以1个普通玩家的身份发这个帖子 那就是没错的 值得支持的
可惜不是 他是以官方记者的名义 在三界发帖

[ 本帖最后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14 编辑 ]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12
原帖由 松鼠″上灯台 于 2009-12-15 12:10 发表
你的工作内容 是什么?  你是记者不是管理员  你不应该越界的 应该有专门人员来管


你在大街上看到车祸你无动于衷么?看到肇事司机只有你一个人,你无动于衷么?人心叵测
作者: *の紫涵、    时间: 2009-12-1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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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情妇°    时间: 2009-12-1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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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の紫涵、    时间: 2009-12-1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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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松鼠″上灯台    时间: 2009-12-1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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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情妇°    时间: 2009-12-1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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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潇湘凝夜    时间: 2009-12-15 12:16
被GZS包围的星海
作者: Denny「魂」    时间: 2009-12-15 12:16
我支持你!
作者: guguzx    时间: 2009-12-15 12:17
你错就错在 在这件事情上不该突出你官方记者的身份 用这个身份去警告玩家 那不是你的职责


PS. 如果三届管理也是GZS GM会换 看到有先例
你可以用的身份促成这件事情

但是不是这么直接

[ 本帖最后由 guguzx 于 2009-12-15 12:19 编辑 ]
作者: 松鼠″上灯台    时间: 2009-12-15 12:17
标题: 回复 41# 的帖子
只是说 他应该叫专门人员来管 社会本就这样 事事不可完全 而这是梦幻 是一个游戏    专门人员 官方应该给出一个  这不是你我可以考虑的 记者和玩家只有上报的权利 没日删除的权利 他们是来消费的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18
原帖由 *の紫涵、 于 2009-12-15 12:14 发表



假如他是以普通玩家的身份发的帖子,那么他肯定已经被满世界追杀通缉了

难道现在没有被追杀吗?
还是那话 官方记者到底有没有权利 用官方口吻来警告其他人
这需要WY来做个界定  如果WY认可 那么他的行为是正确的 无可非议的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18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09 发表

你形容得有点过了
如果你有被人打了以后跪地求饶的习惯 那是你个人的事 跟我没有关系" />

焦点是记得有没有权以官方记者的身份在游戏警告其他人
举报 斗争 那都是你个人的事
官方记者这个头衔代表WY



形容过不过分你管不着,而且你认真了。说明你真的有过。

还可以看出你的人品有多么的冷漠,哈。


再一个!你就是一个不停的把主题故意都引向记者,不知道你内心是个什么想法!有什么目的!

为GZS工作的一个马甲?
作者: 小无    时间: 2009-12-15 12:19
不明真相的群众路过
作者: hEy,甜言°    时间: 2009-12-15 12:19
我也要分分
作者: 我颓废我裸睡    时间: 2009-12-15 12:19
记者是干什么?   那区管理员是干什么的
作者: 甄鹞    时间: 2009-12-15 12:20
加油 支持你~
作者: sdhaod    时间: 2009-12-15 12:20
关注下事态发展
作者: 朝颜夕开    时间: 2009-12-15 12:20
为啥星海湾的三界管理人不删这些GZS的帖子??难道管理人也是GZS的一份子??
作者: 其实哥不猥琐    时间: 2009-12-15 12:21
讨厌工作室刷三界``该删
作者: abc199372014    时间: 2009-12-15 12:22
坚持吧!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22
原帖由 花非花雾非雾 于 2009-12-15 12:18 发表



形容过不过分你管不着,而且你认真了。说明你真的有过。

还可以看出你的人品有多么的冷漠,哈。


再一个!你就是一个不停的把主题故意都引向记者,不知道你内心是个什么想法!有什么目的!

为GZ ...

你脑子有病吧  拿个马甲在这咬人   我有过什么你又知道了 我干过你女马你知道不
贱样吧  上来就张嘴乱咬
看你这么维护  估计你也就是官方某记者的马甲吧
作者: 荒℃海贼    时间: 2009-12-15 12:23
什么情况
作者: 发霉哒幽幽    时间: 2009-12-15 12:23
我认为将反对此记者所为的人都归类为GZS的人是不对的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25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22 发表

你脑子有病吧  拿个马甲在这咬人   我有过什么你又知道了 我干过你女马你知道不
贱样吧  上来就张嘴乱咬
看你这么维护  估计你也就是官方某记者的马甲吧


你就是一个GZS的马甲!承认了吧!少在这装!

我是不是官方记者马甲你能咬我?

还有告诉你!我所有的论坛号的积分都不超过100.。

我喜欢申请一个换一个,你管得着?

你就为GZS而服务吧
作者: 小情妇°    时间: 2009-12-15 12: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恶趣味大叔    时间: 2009-12-15 12:25
其实呢 举报本身是好事

可惜呢,如此的高调不免让人疑惑。  


署名 梦幻西游记者  确实也太刺眼了。 大妈说的对 你自己都端着 玩家怎么能对你不高要求
作者: 程啃金    时间: 2009-12-15 12:2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诗蔻缔    时间: 2009-12-15 12:26
言语上注意点会很好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26
原帖由 花非花雾非雾 于 2009-12-15 12:25 发表


你就是一个GZS的马甲!承认了吧!少在这装!

我是不是官方记者马甲你能咬我?

还有告诉你!我所有的论坛号的积分都不超过100.。

我喜欢申请一个换一个,你管得着?

你就为GZS而服务吧

看你个样吧  怎么呢 记者起了争议你这么激动??
你不是记者马甲是什么???官方记者就这套啊?明里装着有理 暗里弄个马甲上来咬人
作者: 恶趣味大叔    时间: 2009-12-15 12:27
记者组团群殴了 哈哈  观望观望
作者: 我不会玩梦幻    时间: 2009-12-15 12:27
关注下...
作者: 噯上伶家女孩    时间: 2009-12-15 12:28
加油

作者: junyi620    时间: 2009-12-15 12:28
不发表意见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28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26 发表

看你个样吧  怎么呢 记者起了争议你这么激动??
你不是记者马甲是什么???官方记者就这套啊?明里装着有理 暗里弄个马甲上来咬人


你样子不贱??你样子可美。美若天仙的人妖?

跟我起了争议,你就说我是官方记者?

那我可不可以认定你是GZS的?

同理!你嘴巴吃屎没刷牙?

出门记得刷牙!
作者: 小情妇°    时间: 2009-12-1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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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霉哒幽幽    时间: 2009-12-15 12:30
我认为吵架是不对的 大家可以辩论,但无需恶言相对

淡定淡定,马甲也淡定,大号也淡定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30
原帖由 花非花雾非雾 于 2009-12-15 12:28 发表


你样子不贱??你样子可美。美若天仙的人妖?

跟我起了争议,你就说我是官方记者?

那我可不可以认定你是GZS的?

同理!你嘴巴吃屎没刷牙?

出门记得刷牙!

说你自己吧 一上来就咬人。。狗也不过如此。。。除非 是条疯狗。。。
你自己睁大了疯狗眼看清楚了   你不说我是GZS马甲么  你说得我就说得。。懂。。。
作者: eliteniu    时间: 2009-12-15 12:31
围观,同情下....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32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30 发表

说你自己吧 一上来就咬人。。狗也不过如此。。。除非 是条疯狗。。。
你自己睁大了疯狗眼看清楚了   你不说我是GZS马甲么  你说得我就说得。。懂。。。


让你去刷牙你还不去?。。吃屎那么开心?
作者: 【悠悠我心】    时间: 2009-12-15 12:32
俩字
利益
触动了谁的利益
谁当然会不爽
不过相比网易这利益,不算啥
作者: 发霉哒幽幽    时间: 2009-12-1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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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guzx    时间: 2009-12-15 12:32
成为记者 水民乱战了么
作者: ′娃娃脸杀手锏    时间: 2009-12-15 12:33
讨厌GZS。这件事是记者对的。
无可厚非。

只不过。和某次记者杀人的事情,比较下。记者又都钻出来了。
其实蛮。。。。。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33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30 发表

说你自己吧 一上来就咬人。。狗也不过如此。。。除非 是条疯狗。。。
你自己睁大了疯狗眼看清楚了   你不说我是GZS马甲么  你说得我就说得。。懂。。。


哎,你原来就是星海湾的。。。我不说了。。
大家都懂。。
作者: 小情妇°    时间: 2009-12-15 12: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9-12-15 12:34
原帖由 花非花雾非雾 于 2009-12-15 12:32 发表


让你去刷牙你还不去?。。吃屎那么开心?

吃你有啥可开心的
懒得搭理你。。。你继续激动去吧
作者: 花非花雾非雾    时间: 2009-12-15 12:35
我不屑于犬打交道。特别是狂犬病的,所以,我匿了,再申请个论坛号

你就赶紧抓住我大号吧!

最后由衷的说一句:您老还是刷刷牙吧,吃屎太臭了!

下面再说脏话的,全部映射为您慈祥的母亲
作者: 鲶鲶    时间: 2009-12-15 12:35
不知道为什么我讨厌官方记者。
作者: 甄鹞    时间: 2009-12-15 12:35
又看了一遍 很佩服LZ的胆量 真的  
换做是我 未必有得罪这么多人的勇气
LZ的出发点是好的 为什么一定要咬住人家记者的身份不放呢
如果我今天发个帖子说我以普通玩家的身份警告你们 你们再不收敛我就要去举报你们了
难道你们要跑出来质疑 普通玩家有没有举报的权利吗
我觉得这件事的重点 不在于他的身份 那些工作室不是更应该得到关注吗

PS 真不晓得那个区的3界管理员 跟 GM是干什么吃的`

[ 本帖最后由 甄鹞 于 2009-12-15 12:36 编辑 ]
作者: ohmydog    时间: 2009-12-15 12:37
支持,坚决支持打击DLGZS
作者: 松鼠″上灯台    时间: 2009-12-15 12:3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染指浮生梦    时间: 2009-12-15 12:39
笑而不语~~~
作者: 鬼沧海    时间: 2009-12-1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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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梦幻的    时间: 2009-12-15 12:42
辛苦了谢谢
作者: 水、沫    时间: 2009-12-15 12:42
主要是GM干什么去了
作者: ★converse〃    时间: 2009-12-15 12:42
鄙视杀花、
作者: ′粉耐ル°    时间: 2009-12-15 12:42
围观下
刚刚那不是 “星海双影”么  
好出名两个DT 云影雪影
本人再多嘴一句 LZ算了吧 人生很多不愉快 太计较多了
自己更会不愉快 。为了自己,何必要闹得跟他们那么多人为敌呢

作者: linqh2000    时间: 2009-12-15 12:43
一向对记者没什么好感 ,这次却支持你,你做得没错 挺住
作者: linqh2000    时间: 2009-12-15 12:45
原帖由 宽宽 于 2009-12-15 11:51 发表
内定,绝对的内定。!

不要到这里来发泄你以前的抱怨 ,那是你个人的事,要职业化点

[ 本帖最后由 linqh2000 于 2009-12-15 12:47 编辑 ]
作者: linqh2000    时间: 2009-12-15 12:46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9-12-15 12:00 发表
我想争论的焦点是记者有没有权利以这样的态度来警告玩家

而不是GZS存在的对错  貌似大家跑题了

这个权利不光记者有,所有的玩家都有这个权利 你不服不行
作者: qq953268    时间: 2009-12-15 12:51
楼上的你真水
作者: 飞天无敌猪    时间: 2009-12-15 12:51
给个记者可以删帖子的理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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